为了增强集体经济的发展,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将**县一市镇山上方村老茶园改造地块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一市镇山上方村老茶园改造地块承包项目
二、项目范围:**县一市镇山上方村老茶园。主要内容为山上方村老茶园改造地块200亩。(意向承包人可在报名前对承包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凡参加竞包者都视同已经实地勘测,确认了承包范围并认可出租标的物现状及承包要求)
三、承包年限:20年
四、出租用途:用于农业种植,属旱地则种植单年季农作物;不得种植果树、花木等,(种植物不可带出土)。
五、承包底价:150元/亩﹒年。
六、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无不良记录的企业法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竞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以开标当天统一通过“**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为准】,如中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该标的重新竞标。
七、投标人要求:
(1)凡参加投标者都视同已经实地勘测,确认了项目承包要求。
(2)承包人应遵守市容、环境、卫生、消防、治安等方面的管理规定,签订相关责任书,****政府有关部门向承包人收取相关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3)政府征用,承包人无条件服从,承包终止。而甲方将不赔偿任何损失,政府所赔偿的赔偿款,赔偿当年作物及基础设施的归乙方所有,其它归甲方。租金按实际承包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因承包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承包人投入的所有成果归招标人所有和使用,且不得向招标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5)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出借所承包标的,否则招标人有权立即终止承包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6)合同期满后承包人交出承包权时必须保证地块的使用现状,不得破坏。如承包人在承包期将满期间故意破坏其基础设施的话,承包人必须按当时破坏的价值进行赔偿或恢复现状。
(7)承包人在生产管理过程中因为生产需要争取到的国家资金扶持归承包人所有,但有国家补助的设施设备在合同期满后归招标人所有,承包人不得破坏及带走。
(8)承包期间不得违反“非农化、非粮化”等耕地保护政策。
(9)承包****基地不得荒芜,如出现荒芜,招标人有权收回承包权。
八、中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明标暗投的方式招标,投标报价为最高价者中标(低于底价视为无效标,如遇二个或二个以上投标报价相同时,则按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如有效投标人数为1名的,直接定为中标人,不得弃标(直接中标者若放弃中标,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合同签订:开标结束后10日内,如因中标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与业主签订合同及付款的视作放弃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另行对本项目重新招标。
十、报名递交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25日至2022年4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逾期无效。
2、报名地点:****(**县北斗北路357-2号)
3、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一)自然人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企业法人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招标文件资料费200元,资料费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须将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在每一页上加盖投标人公章(红章),自然人应由本人签字并按手印。
十一、投标保证金:陆万元整,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人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退还。
十二、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万元整,履约保证金在承包期满且交接完毕后无息退回(履约保证金也可以在承包期时最后几年抵作部分承包款),如遇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放弃承包权,视作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返回。
十三、付款方式
先付后用,承租人每年一次性付清承租款。第一年在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前五年承租价不变,从第六年开始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增加10%,以后每三年的租金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10%,依次类推。)承租款按年度提前三个月一次性付清,如逾期支付租金,期限在30天以内的,承租人应向招标人支付承租款金额2‰每日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天的,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重新招标,承包人所投入的一切固定设施与设备均由招标人处置。
十四、投标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日期:2022年5月5日14:00时,逾期递交的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2022年5月5日14:00时整(**时间)。
开标地点:******交易中心开标室
注: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到场不需提供),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十五、没有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投标。不接受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
十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县公共**交易信息网、政务(村务)公告栏上发布。
十七、其他要求:
1、根据“宁党办【2010】43号文件《关于村级集体工程建设项目实行五禁止五不准”的意见》要求,禁止本村干部及其特定关系人参与投标。
2、在疫情期间,请各潜在投标户按照疫情防控文件做好防范工作,佩戴口罩,严禁近距离集聚,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并提供48小时核算检测阴性证明。
十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办公地址:**县一市镇山上方村
联系人:方先生
联系电话:136****5928
招标机构名称:****
办公地址:**县北斗北路407-2号四楼
联系人:章安娜
联系电话/传真:0574-****6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