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网上拍卖出让公告
经批准,受****委托,****采用网上拍卖方式出让7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有关要求
交易 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 用途 | 土地红线 面积(㎡) | 容积率 | 出让 年限 | 起叫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 | ****村委会地段2个地块 | 工业 | 3713.04 | 1.2≤容积率≤2.5 | 至2070年6月15日止 | 77 | 35 | 5 |
GN2022-07 | ****村委会高新产业园二期地段地块三十三 | 供电用地 | 4620.01 | 容积率≤0.5 | 50年 | 160 | 75 | 10 |
GN2022-08 | ****村委会高新产业园二期地段地块三十八 | 工业 | 4847.04 | 1.2≤容积率≤3.0 | 至2071年3月11日止 | 101 | 50 | 5 |
GN2022-09 | ****村委会高新产业园二期地段地块三十九 | 工业 | 3610.03 | 1.2≤容积率≤3.0 | 至2071年11月5日止 | 75 | 35 | 5 |
GN2022-10 | ****村委会高新产业园二期地段地块三十五 | 工业 | 3836.85 | 1.2≤容积率≤3.0 | 至2071年3月11日止 | 80 | 35 | 5 |
GN2022-11 | ****村委会高新产业园二期地段地块四十二 | 工业 | 3542.35 | 1.2≤容积率≤3.0 | 至2071年3月11日止 | 74 | 35 | 5 |
GN2022-12 | ****村委会高新产业园二期地段地块三十四 | 工业 | 6348.33 | 2.0≤容积率≤3.0 | 50年 | 132 | 60 | 5 |
成交价款也即出让价款包括土地出让金、政府纯收益等费用。并要求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0天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若不按照约定时间缴清全部成交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竞得人赔偿损失。同时,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根据最****总局****税务局负责催交,与出让人催交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涉及的相关税费按有关规定缴纳。
二、竞买人范围
(一)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
(二)要求竞买人竞得该宗土地后,****公司****公司开发该宗地。****公司的竞买人,可****管理部****公司预先核准登记手续,凭《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一并申请,****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办理有关手续。
三、土地使用条件和建设时间要求:
(一)****:竞得人投资的工业项目必须是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的屠宰工业项目,并要求投资开发该宗地的投资强度必须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亩和宗地达产当年预期产值1671万元人民币及预计纳税额84万元人民币,若达不到该投资强度和预期产值及预期纳税额,****中心**相关部门按《****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工业投资项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宁府办[2019]5号)第七条退出机制的规定和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及本县投资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二)GN2022-07:竞得人必须在交付土地之日起,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条款,6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一年内竣工。竞得人不能按期开工,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经出让人同意延建的,其项目竣工时间相应顺延,但延建期限不得超过一年,竞得人未能按约**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期开工建设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竞得人未能按约**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期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若逾期开工建设的,按闲置土地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GN2022-08:竞得人投资的工业项目必须是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的智能机械制造业项目,并要求投资开发该宗地的投资强度必须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亩和宗地达产当年预期产值2182万元人民币及预计纳税额110万元人民币,若达不到该投资强度和预期产值及预期纳税额,****中心**相关部门按《****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工业投资项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宁府办[2019]5号)第七条退出机制的规定和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及本县投资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四)GN2022-09:竞得人投资的工业项目必须是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的智能储坯系统制造业项目,并要求投资开发该宗地的投资强度必须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亩和宗地达产当年预期产值2708万元人民币及预计纳税额87万元人民币,若达不到该投资强度和预期产值及预期纳税额,****中心**相关部门按《****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工业投资项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宁府办[2019]5号)第七条退出机制的规定和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及本县投资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五)GN2022-10:竞得人投资的工业项目必须是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的电梯设备制造业项目,并要求投资开发该宗地的投资强度必须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亩和宗地达产当年预期产值1727万元人民币及预计纳税额87万元人民币,若达不到该投资强度和预期产值及预期纳税额,****中心**相关部门按《****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工业投资项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宁府办[2019]5号)第七条退出机制的规定和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及本县投资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六)GN2022-11:竞得人投资的工业项目必须是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的有色金属整套智能装备制造业项目,并要求投资开发该宗地的投资强度必须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亩和宗地达产当年预期产值1595万元人民币及预计纳税额80万元人民币,若达不到该投资强度和预期产值及预期纳税额,****中心**相关部门按《****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工业投资项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宁府办[2019]5号)第七条退出机制的规定和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及本县投资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七)GN2022-12:竞得人投资的工业项目必须是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的太阳能热水器设备制造项目,并要求投资开发该宗地的投资强度必须不低于人民币315万元/亩和宗地达产当年预期产值6417万元人民币及预计纳税额159万元人民币,若达不到该投资强度和预期产值及预期纳税额,****中心**相关部门按《****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工业投资项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宁府办[2019]5号)第七条退出机制的规定和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及本县投资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竞得人应当按照出让时的土地用途、容积率利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在出让期限内,竞得人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将由出让人有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17时00分(以网****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六、网上拍卖时间:
(一)****:2022年5月18日9时00分;
(二)GN2022-07:2022年5月18日9时00分;
(三)GN2022-08:2022年5月18日9时30分;
(四)GN2022-09:2022年5月18日10时00分;
(五)GN2022-10:2022年5月18日10时30分;
(六)GN2022-11:2022年5月18日11时00分;
(七)GN2022-12:2022年5月18日11时3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接受竞买申请和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竞买申请和报价。
(二)有意参与竞买者应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www.****.com)进行,按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三)本次出让地块的所有款项以人民币计价并支付。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实行资格后置审查制度。即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提交竞买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了竞买保证金后,系统将自动默认竞买申请人的竞买资格,受托人只对网上交易的竞得人进行资格审查。如因竞得人的资格审查未通过造成本次出让地块不成交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拍卖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可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浏览及下载。
(六)竞买人如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所列条件有疑问的,******局提出,交易相关事项详见交易须知。
八、本公告内容如有调整,****政府网站发布,请有意参与竞买者密切留意。其它未尽事宜,详见该地块的交易文件。
九、联系方式
(一)****
联系地址:广****开发区(县人社局六楼)
联系人:曾先生、周小姐
联系电话:0758-****123
******局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0758-****830
****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