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产710万件新型有机材料制品项目(二期工程)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情况公示如下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现将****年产710万件新型有机材料制品项目(二期工程)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710万件新型有机材料制品项目(二期工程)
建设地点:****开发区**路与**路交汇东300m处
建设单位:****
项目建设概况:
1、环评编制时间:2020年02月;
2、环评批复时间:2020年03月10日;
3、环评批复文号:临经开行审环字[2020]40号;
4、建设情况:****投入建设****年产710万件新型有机材料制品项目(二期工程),内容主要为3条注塑生产线和1条吹塑生产线及配套的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主要进行塑料制品的生产。
环保设施内容:
1、废气:本项目注塑机注塑成型工序VOCs废气经各自集气罩+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根18m高排气筒排放;吹塑机吹塑成型工序VOCs废气经集气罩+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根18m高排气筒排放。无组织废气采取车间阻挡、强制通风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
2、废水:本项目冷却循环系统用水全部蒸发散失,不外排。
3、固废:废包装收集后由原厂回收,边角料和不合格品全部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灯管、废光触媒棉、废活性炭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4、噪声:生产设备均布置在车间内部,平面布局合理布置,采用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
环保设施竣工日期:2022年03月01日
自即日起,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赵总
通讯地址:****开发区**路与**路交汇东300m处
公示日期:2022年03月01日-2022年03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