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公共基础教学实验室建设-大学物理实验室项目的更正公告[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于********实验室建设-****实验室项目的更正公告
应采购人要求,付款方式更正 733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实验室建设-****实验室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4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二章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中“3、付款方式” | 合同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全额货款的40%作为预付款;设备自供应商送达采购人指定****实验室,经安装调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全额货款的60%;合同生效后,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暂交2.5%的合同履约保证金,自货物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 若供应商无需预付款的,按下述规定执行: 设备自供应商送达采购人指定****实验室,经安装调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全额货款;合同生效后,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暂交2.5%的合同履约保证金,自货物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 合同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全额货款的40%作为预付款;设备自供应商送达采购人指定****实验室,经安装调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全额货款的60%;合同生效后,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暂交2.5%的合同履约保证金,自货物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 若供应商无需预付款的,按下述规定执行: 设备自供应商送达采购人指定****实验室,经安装调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全额货款;合同生效后,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暂交2.5%的合同履约保证金,自货物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
2 | 第四章 采购合同中“第七条 货款的支付” | 合同总额为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合同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全额货款的40%作为预付款;设备自乙方送达甲方指定****实验室,经安装调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全额货款的60%;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合同款的2.5%作为履约保证金,即人民币 元整人民币(小写:¥ 人民币),由使用部门负责催缴。验收合格后未出现质量问题(非人为原因)的无息退还。 签订合同时,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甲方可不适用前述规定。 若乙方无需预付款的,按下述规定执行: 合同总额为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设备自乙方送达甲方指定****实验室,经安装调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全额货款;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合同款的2.5%作为履约保证金,即人民币 元整人民币(小写:¥ 人民币),由使用部门负责催缴。验收合格后未出现质量问题(非人为原因)的无息退还。 | 合同总额为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合同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全额货款的40%作为预付款;设备自乙方送达甲方指定****实验室,经安装调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全额货款的60%;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合同款的2.5%作为履约保证金,即人民币 元整人民币(小写:¥ 人民币),由使用部门负责催缴。验收合格后未出现质量问题(非人为原因)的无息退还。 签订合同时,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甲方可不适用前述规定。 若乙方无需预付款的,按下述规定执行: 合同总额为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设备自乙方送达甲方指定****实验室,经安装调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全额货款;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合同款的2.5%作为履约保证金,即人民币 元整人民币(小写:¥ 人民币),由使用部门负责催缴。验收合格后未出现质量问题(非人为原因)的无息退还。 |
更正日期:2022年04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钱塘区学林街583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9225
质疑联系人:潘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1-****59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层1801室
传 真:4008-266-163转07285
项目联系人(询问):石晓聪、舒小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025,157****2519
质疑联系人:冯东东
质疑联系方式:0571-****1293
3.****管理部门
名 称:****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市环**路37号
传 真:/
联系人 :倪文良、吴聪瑜
监督投诉电话:0571-****7615、****8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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