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出入口通道工程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市**区杏坛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箱涵2座。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记载的日期为准;工期为预计工期,实际施工期(各节点工期)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安排,投标人须充分考虑并无条件接受。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598.13元。本工程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650.19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工程内容包括:****中学出入口通道工程位于**市**区杏坛镇古朗工业区西南侧,****中学的主、次两个出入口通行需求,本项目拟**2座桥涵,分别连接现状中和路以及龙古路,1号桥涵采用单箱三室箱涵,为(4.25+7+4.25)x4.4m钢筋砼箱涵。所跨的龙古涌原始宽度为17.06m,与道路正交,标准横断面:4.50m(人行道)+1.50(绿化带)+16.00m(车行道)+1.50(绿化带)+4.50m(人行道);2号桥涵拟定采用单箱三室箱涵,为(4.25+7+4.25)x4.4m钢筋砼箱涵。所跨的龙古涌原始宽度为16.45m,与道路正交,标准横断面:2.50m(人行道)+8.00m(车行道)+2.50m(人行道),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该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办函〔2021〕510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
4.5.1**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的考评等级均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建设信息网(网址:www.****.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须按《****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省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件或电子证照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注:1)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2)疫情期间,****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通知文件或相关证明文件,****政府暂缓缴交或减免社会保险费用政策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暂缓缴交或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
4.6.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7.5 根据《****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6 根据《**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4月3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市公共**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市公共**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cn,业务咨询电话:0757-****0765、0757-****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市公共**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4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电子保函/电子保险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5月23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5月23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到达**区公共**交易中收参与开标会议。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市公共**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市**区大良街道新**观绿路4****广场1号楼裙****交易中心4****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网页以及**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市公共**交易网等网站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市公共**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 ******政府三楼
邮 编:528325
联 系 人:吕工
电 话:0757-****8182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广场3号楼13层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姚工
电 话:0757-****7163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监督部门:**市顺****管理局
电 话:0757-****6334、0757-****2272、0757-****6721、0757-****5428
地 址:**市******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监管科
邮 编:52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