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监测编号GR2022HB****907 | |
别克GL8 鄂AEE897 | 转让底价3.700000 万元 | |
2022-04-29 | 挂牌截止日期2022-05-16 | |
- |
别克牌SGM6529ATA | 原车牌号码鄂AEE897 | |
登记日期 | 暂无 | |
2012-12-12 | 颜色灰 | |
10.0 | 数量暂无 | |
2.4L | 排档暂无 | |
195719.0 | 年检至2022-05-15 | |
2022-12 |
暂无 |
2022-04-29 | |
10 个工作日 | |
否 |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 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个周期 | |
一次性支付 | |
不涉及 | |
1、本次转让的8台车辆截至目前均无交易通违章记录,停放于**市**区黄鹂路25号 ****办公区内。看车联系人:熊禄先,电话:138****5581 。 |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相应交易保证金到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达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为准)。 2、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付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至****指定账户。 3、受让方须同意****在收到其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交易价款一次性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转让方提出:(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须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勘察,本次转让标的是以现状进行交易,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拒绝按现状接收该标的。(2)本次转让标的在办理交接手续时,如实际行驶公里数与评估报告有差异,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价格和结果。(3)转让方在收到全部成交价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完成转让标的提档过户手续,之后再完成转让标的资产交割手续。本标的办理过户手续前的保管和安全责任由转让方承担,在完成过户手续后的保管和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纠纷均由受让方承担;(4)本次转让标的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5)办理产权过户发生的相关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在产权交易机构发生的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5、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由**通达旺机动****公司对本次资产转让出具的评估报告**通达旺机动车辆鉴定评估机构评报字[2022]第****1039号中的全部内容,对本次所转让资产的现状、瑕疵不持任何异议。 6、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资产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进行追责和索赔。 7、本项目若协议成交,受让方交易服务费为成交金额的0.85%;若竞价成交,受让方交易服务费为成交金额的2%。 | |
动态报价 | |
多次报价 | |
每个标的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 |
是 | |
意向受让方须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否 | |
本次转让的8台车辆(资产包)停放于**市**区黄鹂路25号****办公区内。看车联系人:熊禄先,电话:138****5581。 |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0.500000万元。 | |
挂牌截止日17:00****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银行转账 | |
收款单位:****有限公司; 账号:****50890(人民币);行号:305****05154; 开户行:民生银行****支行; 如需手机app转账,可扫码复制账号,为了确保资**全,请仔细核对收款单位。 | 如需手机app转账,可扫码复制账号,为了确保资**全,请仔细核对收款单位。 |
1、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它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于动态报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缴款账户。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原缴款账户。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交易保证金将被扣除:(1)实物资产转让公告期结束后,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放弃受让的;(2)各意向受让方在动态报价期内取得动态报价竞买资格后,均未登陆动态报价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3)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不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或未按《结果通知书》等文件履行相关义务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 |
**通达旺机动****公司 |
2022-03-31 |
**通达旺机动车辆鉴定评报字[2022]第****1039号 |
3.7 |
0 |
**** |
李颢 |
027-****5685 |
身份证(手持)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
联交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 |
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 (法人、其他组织适用)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
公司章程/合伙协议 (法人、其他组织适用)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
内部决议文件 (法人、其他组织适用) | 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
营业执照 (法人、其他组织适用)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
身份证正面 (自然人适用)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
身份证反面 (自然人适用)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