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 |
2022-03-29 |
2022-03-29 |
2027-03-29 17:14:33 |
****分局 |
2027-03-29 17:14:33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程序的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年产6000吨钢丝网骨架复合管材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年产6000吨钢丝网骨架复合管材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县大墅工业集中区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司
项目概况:****企业拟投资1200万元建设年产6000吨钢丝网骨架复合管材项目。项目位于**省**市**县大墅工业集中区,系租赁**省瑞****公司第3号厂房进行生产,厂房面积约5000平方米;项目生产主要工序为聚乙烯内管挤出、改性聚乙烯涂覆、钢丝网包覆、外管挤出等,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生产设备,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项目建成后所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循环水定期外排废水,由于大墅****处理站暂未建成,故接管前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家肥;接管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循环水外排废水一起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大墅****处理厂处理,尾水最终排入马厂**干渠。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排放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的标准。
(2)废气:项目切割产生的粉尘拟分别采用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再经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挤出、涂覆、封口产生的有机废气,拟分别采用集气罩收集,通过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处理后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限值要求,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总体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减震垫,经厂房隔声等,厂界噪声预测值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废:项目固废主要为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固废,集中收集暂存在厂区危险固废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理,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对外界环境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分局环境影响评价及行政审批服务股
联系电话:0550-****081
通讯地址:安****政务中心4号楼3楼环保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