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新校区办公家具采购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2年04月2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更正公告(二)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校区办公家具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4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本项目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中“(2)获得GB/T 27922-2011《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五星级认证证书的,得4分,最高得4分;”更正为:“(2)获得GB/T 27922-2011《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五星级或以上认证证书的,得4分,最高得4分;”
2.本项目第三章采购需求中“茶水柜”的规格均更正为“120*40*80CM”。
3.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更正为:2022年5月24日10点00分(**时间);地点更正为:****交易中心(北**)(**县双墩镇**北路与济****服务中心北楼)2 楼 6 号开标室。
更正日期:2022年5月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问1:第三章 采购需求(要求提供的检测报告)
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内容 | 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 |
1 | 根据GB 18580-2017检测标准,实木多层板甲醛释放量E1级标准检测方法为气候箱法,0.124mg/m3,而招标文件要求甲醛释放量为干燥器的单位,请采购人认真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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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回复内容见2022年4月29日发布的更正公告。
问2: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综合实力)
事实依据:
①具查市长质量奖申报要求较高,多为**、**、**等地区。据**省第一届市长质量奖金奖获得单位为:合****公司、****公司、******公司、安****超市****公司、**省****研究院、****集团**电力****公司6家;**省第一届市长质量奖银奖获得单位为:通威太****公司、马钢(合****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合****护理院有限公司、******公司、**外企人力****公司、****公司、中水三立****公司10家;第二届市长质量奖征集2022年4月12日才截止,所以不能因为某些区域供应商据有此证书,就作为加分项,限制其他地区的供应商进行投标。②可见该证书与家具招标方面毫无关联,同时与本次家具采购不相适应。
法律依据:严重违法,根****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二十条)(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招标文件商务评分标准技****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条与此次采购内容不相适应也与合同履行无关。****政府采购负面清单(货物类)第103条将非国家强制的资质、资格、认证作为加减分项的,禁止设置。第104条分值设置与产品质量、服务需求无关的禁止设置。建议取消此项。
答2: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修改。本项设置并未限制区域,且经采购人调研,**有众多家具类企业曾获得该奖项。
问3:采购需求中第四项报告厅1、报告厅椅:15.★礼堂椅整体:符合QB/T2602-2013、GB17927.1-2011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礼堂椅检测报告,检测结果符合QB/T2602-2013、GB17927.1-2011要求。)
(1)我司查阅资料GB17927.1-2011适用于家庭用床垫、沙发等软体家具抗引燃特性的试验及评定,并不适用于报告厅椅。而QB/T2602-2013影剧院公共座椅的阻燃性检测依据的是GB20286-2006,综上所述,请求将采购需求中第四项报告厅1、报告厅椅:15.★礼堂椅整体:符合QB/T2602-2013、GB17927.1-2011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礼堂椅检测报告,检测结果符合QB/T2602-2013、GB17927.1-2011要求。)
改成{1、报告厅椅:15.★礼堂椅整体:符合QB/T2602-2013、GB17927.1-2011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礼堂椅检测报告,检测结果符合QB/T2602-2013要求。)}。
(2)因检测报告属于企业自愿性检测,国家没有强制性要求,所以没有统一标准,是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检测报告只要是符合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检测报告(检测依据和检测结果符合),检测报告名称不一致,是否都可得分
答3:第(1)点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修改。本次所采购礼堂椅设备属于GB17927.1-2011中软体家具,该国标符合项目实际需求。第(2)点回复:须为椅类检测报告,对检测报告中的产品名称不作统一要求,检测依据、检测结果需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问4:详细评审中技术资信分-综合实力:2、所投任意产品制造商(1)获得市长质量奖的,得 4 分,最高得 4 分;(2)获得 GB/T 27922-2011《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五星级认证证书的,得 4 分,最高得4分:(1****公司查阅市长质量奖是2004年**市首创奖项,之后国内多个城市也开始设立此奖项,第一届**市市长质量奖于2021年设立,第二届尚未开展,第一届**市市场质量奖并未颁发给**省内任何一家家具制造企业,既然如此,本地家具制造企业不可能在此项上得分,省外有三家家具制造企业得到此奖项的吗请采购人例举。此项分值的设立有排斥**省内家具制造企业之嫌和偏向指定供应商之嫌。(2)GB/T 27922-2011《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证书不止有五星级,还有**、八星、十星认证证书,提供GB/T 27922-2011《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证书五星以上是否可得分
综上所述,请求将详细评审中技术资信分-综合实力:2、所投任意产品制造商(1)获得市长质量奖的,得4分,最高得4分;(2)获得GB/T 27922-2011《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五星级认证证书的,得4分,改成{2、所投任意产品制造商(1)获得有关家具质量奖项的,得4分,最高得4分;(2)获得GB/T 27922-2011《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五星级或以上认证证书的,得4分}。
答4:第(1)点回复:关于奖项回复意见见答2。第(2)点回复:见更正信息。
问5:★号项术参数响应性
因检测报告并非国家强制性,会导致每个企业名称及相关的检测依据有所不一致,如甲醛释放量有干燥器法(单位为:mg/L),穿孔萃取法(单位:mg/100g),气候箱法(mg/m3);请问我司提供符合GB/T9846-2015 GB18580-2017检验标准的实木多层板检测报告,含水率小于12%,甲醛释放量符合E1级标准≤0.124mg/m3,是否可以得分
答5:见答1。
问6:
因检测报告并非国家强制性,会导致每个企业名称及相关的检测依据有所不一致,该项检测报告为礼堂椅布料,请问提供符合招标要求的“座椅布”检测报告是否可以得分。
答6:提供符合采购需求要求的布料检测报告即可。
问7:评分办法中综合实力
事实依据:据我公司查询,**市市长质量奖于2021年7月10日正式实施,截止目前,只举办了第一届市长质量奖的评审,且没有任何一家家具企业,本项目为****新校区办公家具采购,****教育局,**县隶属于**省**市,设置此奖项明显排斥及限制本地区企业参与本次公开招标项目。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违反了 第六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第六十二条任何单位违反本法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强制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的,责令改正;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情节较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建议:删除市长质量奖!
答7:见答2。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体育局
地 址:水湖镇北部综合楼702
联系方式:0551-****42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双墩镇**北路与济****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系方式:0551-****3374、0551-****33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育松
电 话:0551-****3374、0551-****3373
五、附件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新校区办公家具采购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2年04月2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校区办公家具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4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中“二、货物需求”内容全部进行变更,具体货物需求内容详见附件。
更正日期:2022年4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问1:货物产品第一项-办公隔断(可午休)中,甲醛释放量符合 E1级标准≤0.9mg/L;事实依据:我司查阅资料,此标准依据GB/T18580-2017检测标准,E1级单位是mg/m3,不是mg/L。
法律依据:新标准规定了室内装饰装修用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要求、试验方法、判定规则和检验报告等,适用于纤维板、刨花板、胶合板、细木工板,重组装饰材单板层积材、集成材、饰面人造板、木质地板、木质培板、木质门窗等室内用各种类人造板及其制品的甲酷释放限量。
新标准规定的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酷释放限量值与ISO16983:2016《木质人造板-刨花板》和ISO16985:2016《木质人造板-千法纤维板》规定一致,检测方法采用ISO 12460-1:2007《人造板甲醛释放量测定第1部分:1m3气候箱法》。与原标准相比,新标准修改了甲醛检测试验方法及其甲酶释放限量值,规定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用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值为0.124毫克每立方米(mg/m3),限量标识为E1;取消了原标准中的干燥器法、穿孔萃取法的甲酶轻放限量值,甲醛经放量测定试验方法统一为“1立方米气候箱法”。同时,鼓励企业采用气体分析法、干燥器法或穿孔萃取法进行生产控制,建立与1m3气候箱法之间的相关性,加强企业内部产品质量控制工作。
请求:将货物产品第一项-办公隔断(可午休)中,甲醛释放量符合 E1级标准≤0.9mg/L;单位改成mg/m3。
答1:见更正信息。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体育局
地 址:水湖镇北部综合楼702
联系方式:0551-****42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双墩镇**北路与济****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系方式:0551-****3374、0551-****33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育松
电 话:0551-****3374、0551-****3373
五、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