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企业名称:****公司、上****公司、上****公司、****公司
所在地:**省**地区
债权总额:59,253,702.89元
一、债权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公司****公司拟对****公司等4户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截至2022年4月30日,债权总额59,253,702.89元,详情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企业名称 | 收购时本金 | 利息(含孳生息、迟延) | 债权总额 | 担保方式 | 备注 |
1 | ****公司 | 5,759,955.69 | 4,921,450.02 | 10,681,405.71 | 抵押、保证担保 | |
2 | 上****公司 | 6,999,787.02 | 11,451,189.53 | 18,450,976.55 | 抵押、保证担保 | |
3 | 上****公司 | 8,000,000.00 | 8,761,176.00 | 16,761,176.00 | 抵押、保证担保 | |
4 | ****公司 | 6,992,913.68 | 6,367,230.95 | 13,360,144.63 | 抵押、保证担保 | 抵押物已处置 |
合计: | 27,752,656.39 | 31,501,046.50 | 59,253,702.89 |
另有诉讼等费用,以上相关利息、费用等计算以最终合同、法****银行相关规定为准。
二、债务人及保证人概况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1.****公司成立于2005年8月17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熊玉轮,住所地为**省**市**县皂头镇滨河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809986J,企业状态为存续。经营范围为煤炭加工、销售;矿产品销售;金属销售;建材销售;粮食购销;农副产品收购及销售;五金机电,矿山配件销售(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凭许可证或资质证经营)*。
2.上****公司成立于2011年3月17日,注册资本3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吴超美,住所地为**省**市**区中**路35号1-404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54978Q,企业状态为存续。经营范围为国内贸易;国际贸易。(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凭许可证或资质证经营)*。
3.上****公司成立于2012年6月19日,注册资本5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吴超美,住所地为**省**市**区**大道361号46幢2-2,1-1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851108W,企业状态为存续。经营范围 农产品初加工、销售;园艺作物、蔬菜、水果、花卉种植及销售;建材、石材加工及销售(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凭许可证或资质证经营)*。
4.****公司(曾用名),现名:****公司,成立于2002年9月12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吴光俊,住所地为**省**市**区**大道3号3幢2-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974419X,企业状态为存续。经营范围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安全防范系统工程、智能交通系统工程、通信工程、消防工程、舞台音响灯光工程;计算机软、硬件,机械电子设备、五金、办公设备、文体用品、家用电器、建筑装潢材料销售(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凭许可证或资质证经营)*。
(二)保证人基本情况
1.****公司的保证人情况:
(1)保证人/抵押人顾红英,女,汉族,1971年11月29日出生,住**省**市**区赣东北大道46号602室。婚姻状况为已婚,配偶熊玉轮。
(2)保证人熊玉轮,男,汉族,1956年8月5日出生,住**省**市**区赣东北大道1号602室,婚姻状况为已婚,配偶顾红英。
(3)保证人熊琴,女,汉族,1988年10月11日出生,住**市**区赣东北大道1号602室。
2.上****公司保证人情况:
(1)保证/抵押人吴超苏女,汉族,1962年9月28日生,住址:**省**市**区**路36号4栋2单元101号。
(2)保证/抵押人吴志刚,男,汉族,1961年10月11日生,住址:**省**市**区**路36号4栋2单元101号。
(3)抵押人吴亦丰,男,1993年3月25日生,住**区普济巷15号1栋1单元301,身份证号:362********3250013。
(4)保证人江富满,江富满,男,汉族,1962年5月18日生,住址:**省**市**区滨**路10号2单元304室。
(5)保证人王艳,女,汉族,1961年5月8日生,住址:**省**市**区滨**路10号2单元304室。
3.上****公司保证人情况:
(1)欧阳朝庭,男,汉族,1987年4月25日生,住址:**省**市**县葛仙山乡陈家坞村第六组。
(2)郑秀旺,男,汉族,1983年2月12日生,住址:**省**市**区**乡下源村郑村035号。
2. ****公司保证人情况:
(1)保证人曹金龙,男,汉族,1985年2月23日生,住址:**省**市**区志敏大道608号3栋。
(2)保证人叶春晖,女,汉族,1986年2月9日生,住址:**省**市**区志敏大道608号3栋。
(3)保证人俞逾,男,汉族,1984年9月20日生,住址:**省上****小学宿舍。
(4)保证人胡小英(系俞逾配偶),女,1986年3月12日生。
(5)保证人林斌,男,汉族,1983年9月18日生,住址:**市**区麓**路2号。
(6)保证人彭敏,男,汉族,1985年3月25日生,住址:**省**市**县汪二镇彭桥村林家3组8。
(7)保证人陆俞(系林斌配偶),女,1987年10月5日生。
三、抵押物情况
1.****公司抵押物
****商铺、住宅,面积合计为1397.65㎡,其中商业合计134.86㎡,住宅合计为1262.79㎡。抵押物明细表如下:
序号 | 权证号 | 所有人 | 位置 | 用途 | 层/总层数 | 面积(m2) |
1 | 铅房权证铅字 | 熊飞轮、陈玉香 | **县葛仙山乡杨林村何家坪 | 住宅 | 1-4/4 | 438.05 |
2 | 铅房权证铅字 | 顾红英、熊玉轮 | **县葛仙山乡杨林村何家坪 | 住宅 | 1-4/4 | 455.84 |
3 | 房权证**市字 | 熊玉轮、熊顾星子 | **市**区**大道9号4幢1-9、1-21号 | 非住宅 | 1/7 | 71.26 |
4 | 房权证**市字 | 熊玉轮、熊顾星子 | **市**区**大道9号4幢1-8、1-20号 | 非住宅 | 1/7 | 63.6 |
5 | 房权证**市字 | 顾红英、熊玉轮 | **市**区**大道9号4幢2-301 | 住宅 | 3/7 | 150.23 |
6 | 房权证**市字 | 熊玉轮、熊顾星子 | **市**区**大道9号4幢2-8 | 住宅 | 2/7 | 63.6 |
7 | 房权证**市字 | 熊玉轮、熊顾星子 | **市**区**大道9号4幢2-9 | 住宅 | 2/7 | 71.26 |
8 | 房权证**市字 | 熊玉轮、顾红英 | **市**区赣东北大道1号602 | 住宅 | 6/7 | 83.81 |
1,397.65 |
2. 上****公司抵押物
****商铺,面积合计为417.8㎡。抵押物明细表如下:
序号 | 房屋所有权证号 | 房屋所有权人 | 位置 | 用途 | 层数 | 面积(m2) |
1 | **市字第****240号 | 吴超苏 | **市**区庆丰路13号附10 | 非住宅 | 1/6 | 73.44 |
2 | **市字第****237号 | 吴超苏 | **市**区庆丰路13号附11 | 非住宅 | 1/6 | 97.20 |
3 | **市字第****238号 | 吴超苏 | **市**区庆丰路13号附12 | 非住宅 | 1/6 | 59.18 |
4 | **市字第****617号 | 吴亦丰 | **市**区庆丰路7号1栋附8号 | 非住宅 | 1/6 | 75.60 |
5 | **市字第****618号 | 吴亦丰 | **市**区庆丰路7号1栋附9号 | 非住宅 | 1/6 | 75.60 |
6 | **市字第****371号 | 吴超苏、吴志刚 | **市**区**路9号B幢24 | 非住宅 | 1/7 | 36.78 |
合计 | 417.80 |
3. 上****公司抵押物
****商铺,面积合计为2380.23㎡。抵押物明细表如下:
序号 | 房屋所有权证号 | 房屋所有权人 | 位置 | 结构 | 用途 | 层数 | 面积(m2) |
1 | 饶(县)房权证旭日街道办字第****1830号 | **** | **县三清**大道58号附10号101室 | 钢混 | 非住宅 | 1/3 | 721.68 |
2 | 饶(县)房权证旭日街道办字第****1829号 | **** | **县三清**大道58号附10号201室 | 钢混 | 非住宅 | 2/3 | 818.43 |
3 | 饶(县)房权证旭日街道办字第****1828号 | **** | **县三清**大道58号附10号301室 | 钢混 | 非住宅 | 3/3 | 840.12 |
合计: | 2380.23 |
4. ****公司的抵押物均已处置完毕。
四、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上述债权资产中的抵押物有住宅、商铺,位于**地区,大部分商业位于**市**,地理位置优越,债权升值潜力巨大,综合投资前景可期。
五、交易对象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任何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不属于债务人、相关担保人及债务人、相关担保人委托的第三方,且不属于该资产的内、外部关联人,包括但不限于中国长城****公司****公司原员工、现员工及其关联人、债务企业或其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个人等。亦不属于前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并进一步保证不向前述主体或其投资、控制的实体转让贷款债权。
六、交易条件: 一次性付款。
七、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2022年5月10日发布,公告有效期为15个工作日。
八、处置方式: 组包或单户债权转让、债务减免、债务重组等。
上述资产的基本情况,仅为我司根据现有资料所作的描述,仅供投资人参考,并不构成我司对资产之现状在法律上和商业价值上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对于上述资产中的交易结构、债权金额、主从债权之法律效力、主从债务人、担保物、受让条件等之现状等具体情况,请投资者自行进行调查、分析、判断及决策,我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具体资产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至此,投资者不能以该资产存在瑕疵、重大误解等理由向我司提出任何异议等。
上述资产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陈女士、孙先生、占先生
联系电话:0791-****6557、0791-****6716、0791-****1633
传真:0791-****6681
通讯地址:**市**路106号
邮政编码:330006
分公司纪检审计部门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791-****6778
中国长城****公司****公司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