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发布时间 | 2022-05-10 |
项目名称 | 孤岛镇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监理 | 阅读量 | 8 |
孤岛镇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监理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
孤岛镇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监理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开发区创新港19号楼4楼406室)领取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5月24日10时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孤岛镇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万元
最高限价:33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相关证明材料在磋商时按要求提供);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供应商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3)参与磋商的供应商须在**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
3、供应商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1.时间:2022年5月11日至2022年5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方式:现场报名。
供应商现场报名时必须提供有关证件原件[(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拟投标项目总监的注册执业证书、(4)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证明材料(须体现企业基本信息和资质信息)网页截图打印页、(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6)2021年6月份(含)以来连续6个月以上的能体现所报项目总监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
注:(1)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指提供能体现供应商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网上打印件,或提供能体现供应商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或提供能体现供应商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及缴费凭证。(2)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采购人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以上资料不全或有缺陷将不接受其报名。
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4.售价:每份人民币30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2年5月11日至2022年5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现场领取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截止时间:2022年5月24日10时00分(**时间)
地点:****开发区创新港19号楼4楼磋商室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2年5月24日10时00分(**时间)
地点:****开发区创新港19号楼4楼磋商室
七、公告期限
2021年5月11日至2021年5月17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省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路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546-****7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开发区创新港19号楼4楼406室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130****9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