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白云路西侧、县立中学南侧地块(原教育局、原自来水厂)
Created with Raphal 2.1.2 公告开始 申购开始 挂牌开始 04月15日 08:(略) 04月15日 08:(略) 05月05日 08:(略) 挂牌结束 (询问开始) 询问结束 (限时竞价开始) 竞价成功 交易结束 05月16日 09:(略) 05月16日 09:34
地块编号 | DDG****(略)6 | 出让方式 | 挂牌 |
地块名称 | **县白云路西(略)(原教育局、原自来水厂) | 报价方式 | 按总价 |
地块位置 | **县白云路(略)(原教育局、原自来水厂) | 审核方式 | 资格后审 |
地块面积 | ****.38平方米 | 竞买保证金 | 750万元 |
土地用途 | 住宅用地(安置房) | 起始价 | ****万元 |
出让年限 | 70年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容积率(FAR) | 1.0≤FAR≤2.4 | 保证金截止时间 | ****-05-13 16:(略) |
建筑密度(D) | D≤20% | 挂牌起始时间 | ****-05-05 08:(略) |
绿地率(GAR) | GAR≥25% | 挂牌(略) | ****-05-16 09:(略) |
依法依规需要说明宗地的其他情况 | 1、按**县人民政府批转的《关于批转**县原教育局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通知》(**府办字[****]48号)及按**县人民政府批转的《关于批转原教育局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的通知》(**府办字[****]25号)内容执行。2、依法依规需要说明宗地的其他情况:(1)本次挂牌出让标的物为原教育局、原自来水厂地块,该地块为纯棚改安置用地。(2)该地块带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出让,竞得人须按规划建筑设计方案要求建设好安置房(含配套设施),不得对外出售,由**县人民政府或相关部门按安置房住宅建筑面积以43(略)元/㎡(为含税费综合单价)全部回购,用于安置,其他所有配套设施全部无偿移交给**县人民政府或相关部门。竞得人在与**县自然**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须与**县人民政府或相关部门签订回购协议。安置房相关要求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府字[****]37号)及《关于的批复》(**府字[****]52号)执行。(2)、安置房须接通水、电、天燃气、通信等管线,交房标准和配套设施按图施工,经单体验收、综合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3)、竞得人不得在建设过程中将安置房作为在建工程进行抵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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