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略)徽州区人民法院“驿路E达”智能中间库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略)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5 月27日15点0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略)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徽州区人民法院“驿路E达”智能中间库设备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略)
4、最高限价:(略)
5、采购需求:纸质文档中间管理一套,详见招标文件采(略)。
6、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须为独立法人机构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相关销售及维护资质,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国招(略)的商业道德。凡被任一企业列为失信、黑名单或已事实终止提供服务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供应商须具备设备技术维护服务能力。
5、供应商须具备为其它法院提供智能中间库设备、系统对接、技术服务、维护的成功经验,并提供合同、场景图片等佐证材料。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因疫情原因,不要求现场递(略),线上、线下方式均可)
2、地点:(略)((略)),必须佩戴口罩做好疫情防护,并提供近期行程卡和健康码。
报名材料(按顺序装(略)):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略));
(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身份证明材料;
(3)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4)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及开启时间、地点
截止及开启时间: (略)15点00 分(**时间)
地点:(略)((略))
注:疫情防控期间,来现场参加投标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做好疫情防护,提供近期行程卡和健康码并携带开标截止日48小时内有效的核酸检测报告阴性。无以上防疫材料或不符合防疫要求的人员,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类别:(略)
2.资金来源:(略)
3.标段(包别)划分:(略)
4.项目地点:(略)
5.磋商保证金
(1)金额:(略)
(2)交纳截止时间:(略)
(3)交纳方式:开标现场现金密封提交,不中标供应商当场退还,中标供应商磋商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
6.本竞争性磋商邀请书属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竞争性磋商邀请书与磋商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磋商文件为准。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略)
2.采购(略)
名 称: (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邮 箱:(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