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
**县2022****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电子招标)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发改委第16号令)规定为: √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 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主采招项目)。本招标项目 **县2022****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委员会 以 关于**县2022****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立项的批复 发改投资【2022】58号 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业主)为 ****教育局 , 招标人为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省**县
2.2 建设规模: **县2022****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工程,包括:1、****分校区),**2#教学楼,地上5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4348.8m2及室外附属工程;2、****学校,**综合楼,地上5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3739.48m2及室外附属工程;3、****学校,中心小学**教学楼,地上5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3454.8m2及室外附属工程;4、****学校,中心小学**教学楼,地上4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4260.7m2及室外附属工程。
2.3 计划工期: 36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文件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内容。
2.5 标段划分: 本项目施工划分1个标段,本次招标1个标段。
2.6 合同估算价: 约4275万元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一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前能够从原任职撤离。
3.3本次招标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认定。联合体协议作为资格评审因素,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职责分工、合同份额占比,未明确的将作为否决投标文件条款;
3.3.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3.3.3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
3.3.4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3.3.5联合体全部成员最多不得超过 2 家。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2) 3.5其他: (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2021年6月以来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不少于6个月的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本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不用提供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
(2)投标人基本账户被冻结及被****(临****管理局)限制(禁止)投标或记不良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注:投标人资格要求不得设置如企业(人员)业绩、企业(人员)奖项、企业(人员)信用评价、体系认证、水平评价类证书(职称证书除外)等内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在 **公共**交易平台(**省﹒**市)http://jyzx.****.cn/FuYang/ 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2022年6月8日10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市公共**交易系统 ¨优质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2本项目是否采用不见面开标。
√是。开标地点:开标地点:****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具体操作详****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否。开标地点:****交易中心 开标室(地址:**市三清路666****中心五楼)。
注:疫情期间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即可,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公共**交易平台(**省)、**省公共**交易监管网 http://ggzy.****.cn 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法定代表人: 谢尚杰 法定代表人: 张凯伟
地 址: **县**东路 地 址: ****县委党校三楼
邮 编: 236400 邮 编: 236400
联 系 人: 谷青波 联 系 人: 段国明 张凯伟
电 话: 191****1590 电 话: 153****2521 181****0906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163.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9.其他要说明的事项
9.1 本项目招标采用“评定分离”。
2022 年 05 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