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3(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8930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41团**大道以东,空地以西,恒兴路以南,创新路以北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40 | 绿化率(%): | 小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大于或等于5并且小于或等于30 | | | 主要用途: | 工业用地 | 区位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 工业用地 | 89304 | 十五级 | | | 投资强度: | 5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场地平整:红线内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五通(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 | 起始价: | 599万元 | 加价幅度: | 18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2年06月09日10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2年06月18日19时00分 | 备注: | 1、涉及耕地占用税及森林植被恢复费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2、总图应合理布置生产及辅助办公等公用配套设施用地,做好不同工业、仓储功能区之间的运输协调与规划衔接,办公等配套公用设施用地不得超过总用地的7%,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不得分割转让。3、交通出入口方位:做好交通组织,车行出入口距规划路交叉口不小于50米。(详见规划设计条件)4、建设期限12个月,以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计算。 | 宗地编号: | 41-2022-11 | 宗地总面积: | 6094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41团经开区行政边界线以东、红柳大道以西、经开区行政边界线以南,空地以北 | 出让年限: | 1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0.8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40 | 绿化率(%): | 小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大于或等于5并且小于或等于30 | | | 主要用途: | 工业用地 | 区位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 工业用地 | 60944 | 十五级 | | | 投资强度: | 5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41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场地平整:红线内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四通(通路、通电、通上水、通讯) | 起始价: | 281万元 | 加价幅度: | 12.2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2年06月09日10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2年06月18日19时00分 | 备注: | 1、涉及耕地占用税及森林植被恢复费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2、总图应合理布置生产及辅助办公等公用配套设施用地,做好不同工业、仓储功能区之间的运输协调与规划衔接,办公等配套公用设施用地不得超过总用地的7%,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不得分割转让。3、交通出入口方位:做好交通组织,车行出入口距规划路交叉口不小于50米。(详见规划设计条件)4、建设期限12个月,以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计算。 | 宗地编号: | 41-2022-12 | 宗地总面积: | 5885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41团**县输水总干渠以东、红柳大道以西、空地以南、**县输水总干渠以北 | 出让年限: | 2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0.8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40 | 绿化率(%): | 小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大于或等于5并且小于或等于30 | | | 主要用途: | 工业用地 | 区位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 工业用地 | 58857 | 十五级 | | | 投资强度: | 5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6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场地平整:红线内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七通(通路、通电、通讯、通上水、通下水、通暖、通气) | 起始价: | 330万元 | 加价幅度: | 12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2年06月09日10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2年06月18日19时00分 | 备注: | 1、涉及耕地占用税及森林植被恢复费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2、总图应合理布置生产及辅助办公等公用配套设施用地,做好不同工业、仓储功能区之间的运输协调与规划衔接,办公等配套公用设施用地不得超过总用地的7%,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不得分割转让。3、交通出入口方位:做好交通组织,车行出入口距规划路交叉口不小于50米。(详见规划设计条件)4、建设期限12个月,以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计算。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2年05月20日 至 2022年06月16日 到 ****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2年05月20日 至 2022年06月16日 到 ****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6月16日19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2年06月16日19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2022年06月09日10时00分 至 2022年06月18日19时00分 ; 41-2022-11 号地块:2022年06月09日10时00分 至 2022年06月18日19时00分 ; 41-2022-12 号地块:2022年06月09日10时00分 至 2022年06月18日19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范春利 联系电话:0998-****180 开户单位:**生产建设兵团****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市兵团支行 银行帐号:307********013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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