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县]南城县城镇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新建工程(一期)EPC总承包[变更公告:第1次]
[南城县]南城县城镇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新建工程(一期)EPC总承包[变更公告:第 1次]
招标公告
[****-05-20]
招标投标格式文本二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略) 招标编号:赣建城招字[****]第G26号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招标单位名称 | 南城县住房和(略) | |||||
招标工程项目 | 南城县城镇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新建工程(一期)EP(略)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南城县上唐镇、里塔镇和新丰街镇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南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城发改设审(****)4号 | |||||
建筑面积 | ****.0平方米 | 层次 | 层 | 结构 | 框架 | |
项目总投资 | ****.73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72万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已落实 | 100.00% | |||
招标(略) | ||||||
招标范围 | (1)设计范围:工程(略)(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装饰、电气、给排水、暖通、消防、照明、室外工程、景观、道路、人防工程、绿建设计等)所有专业的施工图设计等以及相关的设计服务等内容; (2)采购范围:本项目建设内容涉及的相关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和技术指导等全过程服务。最终以发包人书面确定的采购内容为准。 (3)施工范围:工程实施范围内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装饰、电气、给排水、暖通、消防、照明、室外工程、景观、道路人防工程等)及招标人委托的与本工程建设相关其他内容。最终以发包人书面确定的具体工作内容为准。 (4)其他:施工图图纸审核工作由甲方委托,图审费用由业主支付,按城办发【****】26号:《南城县政府投(略)(试行)》执行。 | |||||
标段划分 | 标段一 | 南城县城镇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新建工程(一期)EPC总承包 | ||||
标段二 | /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 |||||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 [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原件 (采用招投标用户信息库比对、扫描件备查、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略))、安(略)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 |||||
项目负责人 | 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由工程施工负责人兼任)。 | |||||
技术负责人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
关键(略) | 八大员(拟派施工员、安全员{如安全员岗位证书过期的,则需提供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C 类证书(安全员 C 证)}、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有效岗位证书。 | |||||
其他要求 |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排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递交投标保证金凭证(投标保证金转账 凭证或电子保函)。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万元整。 (4)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施工企业)为外省进赣企业的应当提供进赣信息登记,外埠来赣单位须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登记成功的网页截图包括人员备案,截图数量不限且需加盖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无法查询或确认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告知承诺制,详见赣建科设【(略)《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 (5)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总负责人。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组成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联合体成员个数不得超过两家(含两家),联合体的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所有成员)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投标单位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公司信用证明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且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8)本项目授权委托人或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若是联合体投标的委托人由联合体中牵头单位授权委托;若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提供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9)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抚州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投标单位不需要到开标现场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现场解密一体机与不见面开标系统不对接,无法进行解密,因此引起的一切问题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 |||||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审文件的发布(获取)时间 | ||||||
公告发布时间 | 至 ****年06月21日(公告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5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略) | |||||
获取方式 |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 | |||||
获取资审文件时间 | (略) | |||||
获取地址 | 请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略)cn/dzjy/memberLogin资审文件领取菜单领取资审文件 | |||||
联系人 | 郑震 | 联系电话 | (略) | |||
招标代理机构:(略) 法定代表人:(略) ****年05月20日 | 招标人:(略) 法定代表人:(略) ****年05月20日 | 招投标监管机构:(略) 经办人:(略) ****年05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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