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市(略)
参照《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略)受(略)的委托,就**区市场监管局购置LED大屏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略)
二.采购组织类型:(略)
三.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简要(略) | 备注 |
1 | **区市场监管局购置LED大屏设备项目 | 1 | 套 | 20万元 | 具体见磋商文件 |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
2、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地址:
1、磋商文件提供期限为本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即(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
2、地址、电话:(略),(略)/137577368174;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略)
六.供应商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1、供应商(略)(按本公告附件,原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略)(原件);
3、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多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需整理后按顺序装订成册。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报名的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对。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略)
八.磋商时间:(略)
九.磋商地点:(略)
十.其他事项:
1、本项目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发布次日起三个工作日。
2、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须在响应文件递(略)。
3、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报名后网上下载磋商文件)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磋商文件在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后获得的,自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且须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略),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4、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137577368174
传真:(略)
采购人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