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 | 分 类 | 生态环境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2-05-24 |
文 号 | 时 效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5月24日-2022年5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23-****6249
通信地址:****服务中心
邮 编:2255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新能源汽车电驱传动部件产业化项目 | ****经济开发区双登大道198号 | **** | **市淀杉湖****公司 | 项目总投资7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项目建成后新增生产精密锻件、差速器总成230万套产能的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废水:本项目运营期生产用冷却水循环使用,不排放;清洗废水经**太****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得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管****处理厂进一步深化处理。因此,本项目建成后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热处理工序产生的、锻造工序产生的废气、抛丸工序产生的粉尘、焊接工序产生的烟尘,热处理废气主要为油雾废气、碳氮共渗尾气以及燃烧废气,油雾经油雾净化器处理后由15米高的2#排气筒排放;渗碳尾气经天然气火焰燃烧后由15米高的2#排气筒排放;锻造废气收集后经“静电除尘器+油雾净化器”处理,15米排气筒(3#)排放;抛丸废气经自带的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4#)排放;焊接产生的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建成后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为各类生产设备,经隔、吸、消和减振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噪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钢丸、集尘粉尘,废金属屑、废切削液/油,废机油、静电除油废油废包装桶和生活垃圾。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钢丸、集尘粉尘,废金属屑作为一般固废出售或综合利用,不排放;废切削液/油,废机油,废包装桶、静电除油废油属于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收集处置。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