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略)
国有土(略)
根据《工业用地先租后让供地暂行办法》(**县人民政府【2022】38号)和常务纪要【2022】9号文件,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县自然**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先租后让”盐资规挂[2022]005号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使用 年限 (年) | 投资强度要求 | 拍卖 保证金 | 建设工期 | 建设项 目要求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化率 | |||||||||
盐资规挂[2022]005 号 | **经济开发区蒲洼城园区,蒲一路北侧 | 60000.00 | 二类工业用地 | ≥1.0 | ≥40% | ≤15% | 租赁期为3年,出让使用年限为47年 | 每亩不低于25(略) | 94.6万元 | 详见盐资规挂[2022]第005号宗地规划设计条件。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在“信用**”列入黑名单的禁止参加竞买。存在欠缴土地出让金、违约金的、不按合同约定开发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限制竞买)。
三、本次(略)的原则确定竞买人。
四、本次拍卖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先租后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5月25日至2022年6月13日,到(略)获取拍卖先租后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拍卖先租后让方式,年限为工业用地(略),其中前(略),47年为出让年限,上述地块实行土地租赁3年租金和出让47年土地价款(合计(略))作为拍卖起始价进行竞价,设有底价,采用增价方式,增价幅度为每次0.5万元,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租赁期限内租金总额为成交价的10%,一次性缴清。
六、申请人可于2022年5月25日至2022年6月13日向(略)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拍卖保证金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13日17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拍卖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在2022年6月13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2022年6月14日上午9时,在(略)举行拍卖会。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不允许邮寄投标文件。
(二)我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三)未尽事宜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九、(略)
联系地址:(略)
开户行:(略)
户 名:(略)
子帐号:(略)-0395
联系电话:(略)
联系人: (略)
**县自然**和规划局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