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水口寨溪四期洪墩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重新招标)(施工监理)已由(略)、**市财政局以南水建设[****]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及地方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各50%,招标人为(略),招标代理单位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略)
2.1 建设地点:(略)
2.2 工程规模:(略)
2.3 产业类型:(略)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为******市水口寨溪四期洪墩(略)单;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
2.5 最高控制价:(略)
2.6 质量标准: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合格标准及国(略)
2.7 工期要求:施工工期21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2.8 施工监理服务期限:(略)
3.投标人(略)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或水(略)(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有效的水利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水利类(水利水电工程或水工建筑)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业绩(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略)。
3.4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略)
3.5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6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05月27日08时00分至****年06月01日23时59分(**时间,下同),登录(略)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06月2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略)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j.gov.cn/)、(略)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swsggzy.cn:82/hyweb/swebid/swIndex.do)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市五一九路永隆巷183号文化大厦六楼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交易平台:(略)
联系方式:(略)
监督单位:(略)
联系方式:(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