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高新区加速器项目(**产业(略))5#综合楼装饰装修工程(EPC);
2、项目编号:三示工程(****)第43号、S(略)
3、采购方式:(略)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5、评审日期:(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成交金额(费率) | 单位 | |
SGZ[****]191-ZC102 | **高新区加速器项目(**产业集聚区标准厂房三期)5#综合楼装饰装修工程,项目位置于**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禹王路与纬六路交叉口,建筑使用性质为厂房,本次招标包含(略) | **锐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主体);中联合创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省**市**市建筑总部大厦M010号(联合体主体);**(略)(联合体成员) | 99.96 | % | |
序号 | 名称 | 投标范围 | 计划工期 | 项目负责人 | 执业证书信息 | |
1 | **高新区(略)(**产业集聚(略))5#综合楼装饰装修工程(EPC) | 本工程项目设计、装饰装修施工、竣工验收、移交、配合备案、工程保修期、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 | 60日历天 | 朱亚军 | 豫(略) |
三、评审专家名单
苏卫华、焦隽隽、董岐春(采购人代表)。
四、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政府采购网》、《**市公共**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本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供应商(略),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公示期(1个工作日)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五、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号、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857号文和豫发改收费【****】627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中标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本项目收取成交服务费:(略)
六、凡(略),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监督机构:(略)
联系方式:(略)
采购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省**市郑东新区**镇郑开大道与康庄街交叉口雅居乐国际花园16号楼106号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年0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