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坪镇舞旗河村土地坳组砂石混合料(略)销售
项目编号:(略)
销售方式:(略)
销售公告发布日期:(略)
销售日期:(略)
成交人名称:(略)
成交人联系地址:**省*(略)
成交金额:(略)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坪镇舞旗河村土地坳组砂石混合料(略)销售,预算价:40元/吨。
销售人名称:(略)
地址:**县政务区国投大厦(淠河东路以南,**大道以东)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址:**县政务区国投大厦(淠河东路以南,**(略))
项目负责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收费标准:按与销售人签订的《销售(略)委托代理协议》收取
收费金额:(略)
公示期限:(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略)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县政务区国投大厦(淠河东路以南,**大道以东) ,联系电话:0564-5020033。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大别山国投集团纪检监察室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等相关要求,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略),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略)
2、采(略)(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略)
5、明确(略)
6、必要的(略)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略)
2、提起质(略)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略)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示。
(略)
(略)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