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遗书02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分办法前附表中的相关内容需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内容如下: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商务部分: 8 分 技术部分: 16 分 投标报价: 60 分(不低于60分) 其他评分因素: 16 分 | 2.2.4(1) | 商务评分标准 | 类似业绩 | 8分 | 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投标人满足招标公告3.1.2得4分;每增加1个类似单项非框架类新能源充电桩的建设投资或设备供应业绩且合同总金额在500万及以上的加2分,最高得8分。 注:需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包括业绩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合格证书)设备进场验收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注:商务评分标准可从对投标人履约能力的评价、对招标文件商务条款的响应程度、投标人业绩或投标设备业绩等方面设置。 | 2.2.4(2) | 技术评分标准 | 通讯模块 | 6分 | 投标人提供中国电信(移动、****实验室对于直流充电机NB-IOT通讯模块的检测证明得1.5分。应用平台在物联网开放平台上注册终端应用平台在物联网注销终端得1.5分;新终端开机入网绑定应用、终端销户后再次注册开机入网得1.5分;数据上报或数据推送、CA认证每项通过得1.5分。(本项共6分) 注:提供完整的检查报告。 | 制造、供应实施方案;运行维护实施方案 | 10分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包括:施工的方法及工艺、重点难点分析、施工用水、交通部署、临时用电)进行综合评审;本项目的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进行评定(包含质量管理体系、采购控制程序、施工质量控制程序);本项目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包括且不限于: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管理措施、安全工作重点及技术保证措施、安全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好得8-10分,较好得5-7.9分,一般得3-4.9分,未提供不得分。 | 注:技术评分标准可从对投标设备的整体评价、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响应程度、对投标人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能力的评价等方面设置。 | 2.2.4(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知识产权 | 7分 | 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1个新能源充电桩制造、建设、运维相关的实用新型或发明专利或软件著作权得1分。本项最高得7分。 | 检测报告及质保 | 9分 | 1.提供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120kW直流充电桩的报告,报告应该具有CMA,CNAS等标识。提供《电气性能及安全检查报告》、《电磁兼容性检验报告》、《通信规约检验报告、《产品型号注册证书》。得3分(缺少1项不得分)。 2.提供充电桩质量保证书,质保年限两年得(模块、充电枪除外)2分,每增加一年加1分,最多6分。 | | | | | | | | | 二、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修改为:2022-06-04 00:00:00。 三、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修改为:2022-06-08 00:00:00。 二、原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2 年6月1日12:00:00。 修改为: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2 年6月14日12:00:00。 三、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2-06-02 11:00:00。 修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2-06-15 10:00:00。 请各潜在投标人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 2022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