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近期拟举行医疗设备介绍会项目的公示
为了使设备采购工作更加公平、公正、透明,现将近期拟举行的医疗设备介绍会项目进行公示(见附件),请有意参与企业自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医疗设备论证会需提供资料》要求提交材料。公示期内如有疑问,请联系医疗设备科,联系电话:(略)
近期拟举行医疗设备介绍会项目
序号 | 科室 | 事项 | 数量 |
1 | 脑血管病外科 | 术中(床边)持续TCD检测设备 | 1套 |
2 | PICU | 血液透析机 | 1套 |
3 | 麻醉科 | 动物神经电生理信号多导记录系统 | 1套 |
4 | 重症医学科 | 体外二氧化碳清除装置 | 1套 |
医疗设备科
2022-06(略)
医疗设备介绍会(略)
一.参与论证会的供应商(厂家)必须保证所提供(略),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造假或牵涉商业违规操作行为的,本院将取消该设备的准入资格,或取消该企业的有关产品供货权,将企业纳入不诚信企业黑名单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需要提供资料:
1. 供货商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中华人(略))《税务登记证》;4)《中华人民**国组织机构代码证》;5)产品代理授权书;6)业务负责人授权书;7)业务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 厂家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3)《税务登记证》;4)《中华人民**国组织机构代码证》;5)《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中华人民**国卫生部国产消毒剂和消毒器卫生许可批件》。
3. 产品资料:
1)医疗设备报价清单;2)医疗设备配置清单;3)医疗设备技术参数;4)每个产品提供两家以上附近三甲医院供货发票、中标通知书或者合同复印件;5)供货商承诺该设备所使用的耗材、试剂符合集中采购招标管理制度;6)优惠供货价格表等相关资料。
4. 其他与产品有关的技术资料、商务承诺及《廉洁承诺书》。
三. 所有提供的资料需加盖相应公司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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