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1-123********579432C-****0513-000241-6 |
各潜在投标人: 一、针对你们对********医院经开区院区)建设项目净化气体工程(项目编号:****)招标文件提出的有关疑问,现答复如下: 1、招标文件中: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三部分医用气体(五)高压氧舱系统厂家在项目所在地周边具备同等规模及以上已运行业绩至少 1 例供核实。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0条(11)本次招标不强制要求投标人投标时提供技术规范书中要求的产品厂家的授权、质保承诺、认证、证书、检测报告、产品功能截图、 产品彩页等证明材料,前述的证明资料也不作为评标时的依据。 但为保证产品正规来源以及工程质量, 投标人中标后须按招标人的通知提供,否则招标人将视为其不能履约。招标文件(含技术规范书、图纸、工程量清单等)前后表述如有不一致之处,均以本条表述为准。”以上两条是否冲突,且高压氧舱为专业设备,由专业厂家进行生产安装,****医院都单独采购,净化和医气施工单位多数没有业绩,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料,是否有为某一家潜在投标企业量身定做嫌疑,建议取消。如果选用参考品牌,招标文件里是否就不需要提供其他文件。 回复:不冲突。根据招标文件约定投标人投标时选用参考品牌及同等质量层次要求或以上品牌均可,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仅供设备选型时参考。投标人投标时只需填报投标品牌即可。无论选用何种品牌,投标文件里均不需要提供产品资料,相关资料在供货安装时提供。 2、招标文件中: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四部分医用中央纯水:(1)、施工单位必须是中央分质供水系统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制造商应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 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国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代理商应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同时提供制造商相关证件。(2)、施工单位近三年内必须具备项目所在地周边同等规模及以上类似业绩施工案例至少 3 例(提供合同、验收资料、维保记录等资料并现场考察)。”本项目为目净化气体工程,中央纯水造价及比重占很少一部分,且医用中央纯水多为设备采购,大多不在净化医气施工范围内,如在投标时提供施工单位近三年内必须具备项目所在地周边同等规模及以上类似业绩施工案例至少 3 例(提供合同、验收资料、维保记录等资料并现场考察)。”是否有倾向性,请明确医用中央纯水业绩是否需要在本次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资料如果选用参考品牌,招标文件里是否不需要提供上述资料。 回复:医用中央纯水业绩不需要在本次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资料。无论是否选用参考品牌,招标文件里均不需要提供上述资料。实际施工中,中标人如无相应施工资质,需要专业分包的,专业分包需要满足相关资质资格要求。 3、招标文件第22页:要求“技术负责人的技术职称为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该项目包含了很多机电安装的内容,建议修改为“技术负责人的技术职称为建筑工程类或机电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另,职称证书不能体现专业名称的或为建设大类,须提供人员的毕业证书或工程建设类注册资格证书来证明”。 回复:招标文件第22页:要求“技术负责人的技术职称修改为“技术负责人的技术职称为建筑工程类或机电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另,职称证书不能体现专业名称的或为建设大类,须提供人员的毕业证书或工程建设类注册资格证书来证明”。 4、在招标文件:“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中心(PIVAS)、第三部分医用气体、第四部分医用中央纯水 ”中要求:“(二)施工单位近三年内必须具备项目所在地周边同等规模及以上类似施工案例至少1例,并通过项目所在地****控制中心验收合格发证(提供合同、验收资料、质控中心验收合格证明资料复印件并现场考察)。” 等要求,如投标时未提供是否对投标候选人和中标结果有影响 回复:投标文件中均不需要提供。在实际施工中,中标人如无相应施工资质,需要专业分包的,专业分包需要满足相关资质资格要求。 5、请明确总承包服务的内容。 回复:具体配合内容根据招标人要求和总包合同内列出的配合服务内容双方协商确定,由招标人、项目管理与监理负责监督执行。详见招标文件P90页4.7条。 6、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部分格式与**市交易系统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格式有细微差别,如落款和备注等,但软件格式无法修改,请问涉及软件固定格式无法修改的,是否以软件为准 回复: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格式与**市交易系统内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格式二者均可。 7、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的组成部分商务标没有“目录”上传位置,是否无需制作商务标目录技术标“目录”对应位置为“评审因素索引表”,而索引表要求填写投标文件页码范围,因本项目为电子标,每个涉及评审的内容均有单独的上传接口,无法编辑连续页码,建议将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的“评审因素索引表”改为提供招标文件第116页“目录”格式 回复:可以。 8、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与“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组成不一致,软件组成中没有“近年财务状况”、“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请问是否无需提供 回复:软件组成中没有的,放在投标文件格式其他资料中。 9、本项目为电子标,由于无法办理个人签字CA证书,因此,标书中涉及项目经理、授权代表、造价人员签字处是否提供手写签字后的扫描件即可 回复:可手写扫描。 10、根据电子投标系统商务标部分“投标报价相关表格”中“新增清单封面扫描文件”上传要求,提示“需将工程量清单封面打印后盖章,将扫描件导入(只需要工程量清单封面一页)”。但根据投标报价格式,生成的“封面和扉页”均有盖章要求,为保证信息完整,请问“新增清单封面扫描文件”处“封面和扉页”是否均需要盖章上传 回复:有其它盖章要求的需扫描上传,需电子签章部分加电子签章。 11、根据电子投标系统商务标“造价软件版”部分,此处仅能支持普通文件格式上传,不支持造价软件版格式(.emahx)上传,且电子投标系统商务标部分“投标报价相关表格”中已上传投标报价电子接口文件,其中已包含完整的投标报价,因此请问“造价软件版”部分是否无需重复上传报价文件,只需在“投标报价相关表格”部分上传接口文件即可。 回复:造价软件版节点请导入excel或doc格式造价软件清单表,生成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投标工具提示导入rar或zip格式造价软件版压缩包。具体****公司工作人员:0556-****180。 12、招标文件第40页商务标投标文件初步评审表中(5)不平衡报价评审提到:“对于投标总报价中综合单价明显高出最高投标限价中相对应综合单价的情况,评委会重点评审后可将其作为恶意不平衡报价进行评审,其商务标作无效投标处理”。是否可理解为本项目仅对控制价明细清单中的综合单价进行评审,而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各投标人根据其施工工艺组价生成即可,保证其工日数量,工日单价,机械台班等规范性、合理性,总价不做强制性要求。 回复:不可理解为本项目仅对控制价明细清单中的综合单价进行评审,因招标文件对总价有强制性要求;本次答疑文件后附EXCEL版本清单控制价,招标文件规定不得有恶意不平衡报价;不可竞争费执行省规范文件,不得竞争或降价。 13、招标公告要求的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逆推五年)至少承担过单个合同金额27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包括厂房和住宅)净化工程施工业绩”,请问1、该2700万元的合同价为该公共建筑的造价还是净化工程的造价达到2700万元2、该业绩可否为总包单位分包的业绩3、因本公司业绩为专业承包项目,在签订合同时应甲方要求,分为四份合同签订,但属于同一承包项目,累计金额达到2700万元,是否属于合格的投标业绩 回复:1、“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逆推五年)至少承担过单个合同金额27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包括厂房和住宅)净化工程”的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要求的2700万元及以上的合同价为公共建筑的净化气体工程合同价,并非该公共建筑的合同价;2、与总包单位签订的专业承包(分包)的净化气体业绩提供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后予以认可;3、分为四份合同签订,但属于同一承包项目累计金额达到2700万元的业绩不予认可。 备注:业绩可以为金额达到2700万元及以上的专业承包(分包)净化气体单个合同,也可以为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净化气体工程金额达到2700万元及以上的单个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上净化气体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②竣工验收报告或第三方(业主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己完工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材料,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需要。 二、现将本项目其他问题澄清修改如下:1、招标文件p14页:前附表10.5条相关政策要求删除如下内容:“根据《****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资保障的意见》(松政【2014】32号)……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2年06月14日9时00分。 3、因本项目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存在部分不一致,现将工程量清单和清单控制价重新发布,具体详见附件(另附)。 4、此答疑澄清及附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此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查阅,由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医院 宿****管理处 **** 2022年06月0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