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北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101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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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101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5.5%) |
****公司;**腾鳌****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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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7 |
459万元 人民币 |
20 |
2022-06-02 |
网络竞价 |
1.本项目为捆绑转让,转让方**腾鳌****公司持有标的企业1278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9.4283%),对应转让底价279.2万元;转让方****公司持有标的企业823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6.0716%),对应转让底价179.8万元。若本项目产生溢价,溢价部分按转让方持有股份比例分配。 2.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申报的房屋建筑物建筑中36项未办理房产产权证。 3.经现场核实,标的企业有房屋建筑物20项(不包含对应的土地)和机器设备82项,在评估基准日之后以抵债的方式****集团有限公司,抵债金额通过外部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认,合计人民币1120.33万元整。 4.****集团有限公司与标的企业于 2020 年 9 月21 日签订《抵押合同》,担保债权为借款主合同享有的一系列债权,担保的债权最高额限度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抵押物为标的企业坐落于**街8-13A的房地产:综合办公楼、主控楼和化学办公楼。 5.标的企****银行**路支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共计人民币7000.00万元,****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6.****集团有限****集团有限公司有债权和借款纠纷;截止评估基准日,******公司尚有未结诉讼14起。 7.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人民币9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算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1)本项目经公示期满,若仅产生1家意向受让方,则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成交,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2)本项目经公示期满,若产生2家及2家以上的意向受让方,则通过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条款的其余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北交所指**算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先用于补偿北交所及各方交易服务会员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2家及2家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报价的;(4)成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北交所交易规则的。 5、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有权利及义务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北交所备查文件的全部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不得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 6、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本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2)本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信息以及本项目北交所备查文件的全部内容,已完成对转让标的的尽职调查,并依据调查结果独立判断自愿接受全部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转让底价受让本标的;(3)本方同意若本方出现上述保证金扣除条款中任意一条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本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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