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李子乡洛乃格村至红莫镇**村公路改扩建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县李子乡洛乃格村至红莫镇**村公路改扩建工程》正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实施),现将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向社会公众进行公示,以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县李子乡洛乃格村至红莫镇**村公路改扩建工程
(2)建设性质:改扩建
(3)建设地点:**省****县李子乡、红莫镇
(4)项目投资:估算总投资20417.89万元
(5)项目概况:本项目起于**县李子乡洛乃格村,由南向东北布线,止****车站附近,全长9.081公里(其中有1.2km已实施,并取得了环评批复);路基宽8.5米,路面宽7米,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二级道路,设计时速60km/h(局部路段40km/h)。项目K0+000~K4+800段为旧路改造段,沿老路走向前行,尽量利用老路路基,对不满足二级公路规范路段进行局部调整,后K4+800至终点段为**段,路线基本沿现状热水河右侧布线。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县环**路31号
联系人:岳林
联系电话:083****2538
电子邮箱:****764721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中环国智****公司
通讯地址:**市**区锦绣路1号3栋20层2017号-2018号
联系人:宋工
联系电话:028-****1135
电子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下载详见附件。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2022年6月6日~2022年6月17日)。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或者以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取得联系,表达自己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请注明“****《**县李子乡洛乃格村至红莫镇**村公路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与环境保护无关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意见范围内。公众在发表意见时,请尽量注明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等信息,以便根据需要向您反馈。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