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直辖市大足区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办事处北环中路215号附1号
项目名称 | ****项目 | ||
建设地点 | **市直辖市**区******办事处北环中路215号附1号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477.97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卓渝麟 |
联系人 | 卓金芳 | 联系电话 | 150****0562 |
项目投资(万元) | 500.00 | 环保投资(万元) | 20.00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2-07-01 | ||
建设性质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8 医院;****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项中住院床位20张以下的(不含20张住院床位的)。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建设内容:本项目使用面积477.97平方米,该项目设有:导诊台、候诊室、诊室、消毒区、清洗区、X光室及卫生间。本项目不设食堂;本项目每天接诊患者约10人,本项目给水由城市给水网直接供给。本项目供电由城市电网供应。建设规模:牙科综合治疗机10台,光固化机6台,压力蒸汽灭菌器2台,空气消毒机5台,X射线数字化体层摄影设备1台,紫外线消毒车10台,洗衣机2台,污水处理器1台。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室内采取空气消毒机和定期采用消毒水对室内空气进行消毒措施后通过自然通风和空调排气扇排放至室外 | ||
废水 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废水采取经过二氧化氯发生器处理后措施后通过经过二氧化氯发生器处理后达标排放至污水管道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医疗废水采取经过二氧化氯发生器处理后措施后通过经过二氧化氯发生器处理后达标排放至污水管道 其他措施: 生活废水和医疗废水,经过二氧化氯发生器处理后,处理达标后一同经城市污水管道排放 | ||
固废 | 环保措施: 本项目设置医疗垃圾专业收集箱收集,由指定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日产日清。医疗垃圾分类收集后统一收集收集箱,****公司统一收集处理。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设备噪声:对医疗设备等相关噪声源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处理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室内空气有空气消毒机和定期采用消毒水对室内空气进行消毒。生活废水和医疗废水,经过二氧化氯发生器处理后,处理达标后一同经城市污水管道排放。医疗废物本项目设置医疗垃圾专业收集箱收集,由指定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日产日清。医疗垃圾分类收集后统一收集收集箱,****公司统一收集处理。本项目为**项目,故不涉及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 ||
承诺:**** 卓渝麟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卓渝麟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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