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防疫物资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1 | 报价:****000(元) | **** | **省**市**区西溪路525号C楼202室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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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防疫物资采购项目 | N95(医用防护口罩) | 大自然 | 30000 | 1.2 | ▲规格:长 10.6cm,宽 16cm,灭菌、头戴式 。 产品参数: ▲1) 符合 GB19083-2010 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且提供检验 报告; ▲2) 制造商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国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及 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 每根口罩带与口罩体连接点处的断裂强力不小于 10N; 4) 口罩的吸气阻力不得超过 343.2Pa(35mmH2O) |
1 | 防疫物资采购项目 | N95(医用防护口罩) | 大自然 | 30000 | 1.2 | 接上条:5) 鼻夹为长度不小于 8cm 的可塑性材料; 6) 合成血液穿透:将 2ml 合成血液以 10.7kPa (80mmHg) 压 力喷向防护口罩外侧面后,口罩内侧不应出现渗透; 7) 阻燃性能:口罩离开火焰后燃烧时间不大于 3s; 8) 无异味,无刺激感; 9) 不含玻璃纤维;▲10)采购入库之日起,口罩无菌有效期 18 个月。 |
1 | 防疫物资采购项目 | 医用防 护服 | 维邦 | 78000 | 24 | ▲规格:连身式带脚套。 产品参数: ▲1) 符合国标 GB 19082-2009《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 2) 弹性面部开口,前胸及颈部采用双面胶自粘门襟设计; ▲3) 脚套一体式设计; 4) 抗渗水性:关键部位静水压不低于 1.67KPa; 5) 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率:关键部位材料的断裂强力不低于 45N,断裂伸长率不低于 15%; |
1 | 防疫物资采购项目 | 医用防 护服 | 维邦 | 78000 | 24 | 接上条:6) 过滤效率:关键部位材料及接缝处对非油性颗粒的过滤效率 不低于 70%; 7) 抗合成血液穿透性:不低于 1.75KPa; 8) 表面抗湿性:外侧沾水等级不低于 3 级; 9)透湿量:防护服材料透湿量不低于 2500g/(m2●d); 10)抗静电性:防护服的带电量应不大于 0.6μC/件; 11)皮肤刺激性:原发性刺激指数为 0;▲12)采购入库之日起,有效期 18 个月。 |
1 | 防疫物资采购项目 | 医用防 护服 | 维邦 | 78000 | 24 | 接上条:13) 卫生级别:如为环氧乙烷灭菌,环氧乙烷残留量应不大于 10μg/g。▲14) 制造商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国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 及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
1 | 防疫物资采购项目 | 医用面 屏 | CTLS | 30000 | 1 | ▲1、****监局批准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 生产备案凭证。 2、产品参考材质:由高分子材料制成的防护罩、泡沫条和固定 装置组成。 ▲3、型号、规格:外观尺寸:长×宽=320mm*220mm; 4、 适用范围:用于医疗机构中检查治疗时起防护作用,阻隔体 液、血液飞溅或泼溅。 ▲5、采购入库之日起,有效期 18 个月。 ▲6、符合国标 GB14866-2006 要求。 |
1 | 防疫物资采购项目 | 20 混 1 一次性使 用病毒采 样管 (1:20) (1:22 配 咽拭子) | 本立道生 | 50000 | 3 | ▲1、制造商(病毒****药监局批准的医疗器械注 册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2、管帽和管体应当为聚丙烯材质,螺旋口可密封,松紧适度。 管体透明,可视度好。内含 12ml 胍盐或其他有效病毒灭活剂的 保存液。保存液应当带有易于观察、辨识的颜色(如粉红色), 并保持一定的流动性,方便取样。 |
1 | 防疫物资采购项目 | 20 混 1 一次性使 用病毒采 样管 (1:20) (1:22 配 咽拭子) | 本立道生 | 50000 | 3 | 接上条:▲3、咽拭子(和采样管按照 1:22 配备):同步配备标本袋(数 量一万只),标本袋规格≥21cm*30cm。咽拭子选用聚酯、尼龙等非棉质、非藻酸钙材质的拭子,且柄部为非木质材料。折断点 位于距拭子头顶端 3cm 左右,易于折断。 ▲4、采购入库之日起,在 4℃-30℃有效期 12 个月。 |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叶宗慧(采购人代表),徐校平,汪芬娟
七、开标情况
八、资格审查情况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根据“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计取,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6968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政府****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江东大道389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洪煜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5289
质疑联系人:徐昊
质疑联系方式:0571-****86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钱塘区义蓬街道青六中路888号1404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孔益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1****4267
质疑联系人:李能
质疑联系方式:0571-****3538
3.****管理部门
名 称:****财政局
地 址:钱塘中心青六北路499号5号楼
传 真:/
联系人 :任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7260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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