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高****水厂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
受理时间 | 2022年6月1日 |
项目名称 | **市高****水厂工程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大湾镇高熊村北侧(112度23分11.831秒,23 度4 分 59.232 秒) |
评价类别 | 报告表 |
环评单位 | **市环****公司 |
建设规模(内容) | 项目用地面积128000平方米,总投资20668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0万元。项目抽取西江水进行净化处理后制取自来水,规划日供水能力为45万m3,分三期建设,其中一、二期合计30万m3/d,三期15万m3/d,合计45万m3/d。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 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再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由专用管道引至大湾水支流排渠供附近农田灌溉。生产废水经“重力浓缩+机械脱水”工艺处理后,由专用管道引至大湾水支流排渠供附近农田灌溉。 废气: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烟道引至楼顶排气筒排放。 固体废物:污****公司处理,废包装物交由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噪音: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垫,并加强设备的维护,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等措施。 |
污染物排放标准 | (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标准。 (2)废水排放标准: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和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排泥水及反冲废水经“重力浓缩+机械脱水”处理后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 农田灌溉水质基本控制项目水田作物限值和**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其他排污单位限值中的较严值,由专用管道引至大湾水支流排渠供附近农田灌溉。 (3)噪声排放标准: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体废物排放标准:①《**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11月29日修订通过);②《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③《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 |
经研究,为了体现公开、公平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2年6月9日至2022年6月1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环境局**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街道湖西一路20号 邮编526100
联系电话:0758-****205
传 真:075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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