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易条件
****中心三期建设项目土石方平整工程已由发改审批【2022】71号文、发改审批【2022】50号文批准建设,发包人为****,建设资金为县财政资金及非标专项债,发包人为****。项目已具备交易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交易。(本项目投标文件须为电子文件, 采用不见面开标)
2.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2.1本工程建设地点为**县徽山大道1333号,土石方开挖量约为49559.22m3、填方约4535.98m3、阳光房移位等,详见工程量清单。预算****986.18元。
2.2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
2.3计划工期为45日历天。
2.4工程交易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列范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投标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宣公管函〔2020〕29号)为准):
1)近两年内(自开标之日向前追溯)未被**市****管理局(各县市区公管局、行业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市****管理局(各县市区公管局、行业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不含本数),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市****管理局(各县市区公管局、行业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本数)到20分(不含本数),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市****管理局(各县市区公管局、行业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本数)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3.3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且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根据住建部建办市(2021)40号文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任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须执行《****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4 供应商近三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6响应人信用得分要求:响应人发包当日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中企业信用总评分须为1分及以上,否则响应无效;
查询网址:http://xccx.****.cn/honestyPlatform/basecompanyinfo/openShow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交易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 6月16日10时整前从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n/)下载交易文件及附件。
6.交易保证金:34000元整。投标保证金应于2022年6月16日10时00****公司基本账户汇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账户及账号如下:
账户名:****交易中心
开户行:****银行****分理处
账 号:122********003531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登陆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登陆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n/)【**专区】在【我的项目】中具体项目下点击【开标大厅】登陆进入。
7.2响应人应在响应截止时间2022年6月16日10时整之前,登陆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n/)上传响应文件。
7.3响应人逾期上传响应文件的,电子系统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发包公告同时****交易中心网、新点交易平台、****政府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发包人:**** 联系人:姚先生 电话:0563-****785
代理机构:**** 联系人:胡工 电话:0563-****768
行业监督部门:****建设局 联系电话:0563-****350
10. 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用网员制在线下载发包文件;(2)本中心投标企业网员库网员单位可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n/)点击进入“投标人登录”领取发包文件;(3)没有注册的企业,请抓紧办理注册、入库资料核验及在线下载发包文件手续;(4)网员申报具体事项,详见操作手册。技术咨询(******公司):400-****-0000。
本项目已纳入**县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网络考勤制度(试行)(绩公管委办〔2020〕3号)规定(如在项目建设期间此文件有修订则按最新修订文件执行),考勤不合格的,县公管局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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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