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中心三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木渎镇珠**路211号2幢2201-2217室
成交金额:柒拾贰万元整(72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中心三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服务要求:包括一期对约3800****养护院建筑进行升级和智能化改造提升。二期对约1400****养护院建筑进行局部拆除和升级改造提升,更改为办公楼。三期**10330****养护院,配套相关附属功能用房。并对本地块进行统一设计,包括配电房、消防水池、交通、绿化、室外活动场所、室外景观、停车位等室外附属设施。本次招标为上述项目的一、二、三期建筑规划方案深化设计,单体平面优化设计、测绘、地质勘察(初勘、详勘)、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 服务范围:采购指定服务范围。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项目勘察及设计。中标供应商须自合同签订后20日提交初步设计方案及设计概算。 服务标准:达到采购方采购标准要标及行业标准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戴兴华、章利民、姜素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合同约定标准,人民币10800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县****总站三楼、**县徽山大道,联系电话:0563-****768、0563-****972。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徽山大道
联系方式:0563-8155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徽山大道客运枢纽站三楼
联系方式:0563-****7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子暄
电 话: 0563-****76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采购文件.zip
2、中小型企业声明函中小型企业声明函.pdf
3、主要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