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体育器材设备购置专项经费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维吾尔自治区**市**区青峰路西十三巷(原23医院院内110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06日 15:30(**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体育器材设备购置专项经费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元):702000,702000,522000,522000,552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体育器材设备购置专项经费采购项目(包一)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702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健身路径绿色1(54(套)货物详细参数要求及货物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本项目不可兼投
标项二
标项名称:****体育器材设备购置专项经费采购项目(包二)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702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健身路径绿色2(54(套)货物详细参数要求及货物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本项目不可兼投
标项三
标项名称:****体育器材设备购置专项经费采购项目(包三)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522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蓝球架1(60(副)货物详细参数要求及货物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本项目不可兼投
标项四
标项名称:****体育器材设备购置专项经费采购项目(包四)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522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蓝球架2(60(副)货物详细参数要求及货物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本项目不可兼投
标项五
标项名称:****体育器材设备购置专项经费采购项目(包五)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552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排球架预算金额 552000元(排球架100幅、乒乓球台(100(副)、其它(篮球(500个)、足球(465(个)、排球(402(个)货物详细参数要求及货物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本项目不可兼投
合同履约期限:包 1、2、3、4、5,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2、3、4、5: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2、3、4、5:(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国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2).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产品的国体认证证书;
(3).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产品的质量检测报告;
(4).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截图须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查询);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15日至2022年06月23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维吾尔自治区**市**区青峰路西十三巷(原23医院院内1101)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7月06日 15:30(**时间)
投标地点:**维吾尔自治区**市**区青峰路西十三巷(原23医院院内1101)
开标时间:2022年07月06日 15:30
开标地点:**维吾尔自治区**市**区青峰路西十三巷(原23医院院内110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中路372号
联系方式:0991-****0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维吾尔自治区**市**区青峰路西十三巷(原23医院院内1101)
联系方式:186****87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贵民
电 话:186****8799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