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和完善内部管理,维护资金安全,防范廉洁风险,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情况,采购人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2家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承接2022年度专项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其中,专项审计项目两个:①汨罗市普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长沙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状况专项审计;②“区级上市(挂牌)补助”“金融帮扶政策补助”专项资金审计。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两个:①长沙经开区星沙产业基地事务中心经济责任审计;②长沙经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服务费用上限为(略)元。
二、相关标准:(略)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按《湖南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湘价服〔(略)中的收费标准(基准费率)计费,下浮率不低于50%。
(二)付费办法
所有审计服务费采取包干方式,成交供应(略),出具审计报告正稿,且将工作底稿、取证单、审计发现问题等重要资料复印齐全,经长沙经开区纪检监察审计室验收合格,提供正规发票后30日内由采购人一次性支付。
三、技术规格:按国家关于内部审计管理规定相关标准执行。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服务时间具体以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内容为准。
五、服务标准:(一)服务标准:按采购人统一制定的服务标准执行。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需提供负责专项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两组团队成员,填写《专项审计项目审计组成员基本情况表》和《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审计组成员基本情况表》,其中:①每个团队需明确两名主审,各负(略)。两组团队成员名单可一致,也可分别安排,一经确定后,不得更换(不可抗力因素除外)。②团(略),如有与各审计项目被审计单位有利害关系的,需予以回避。
2.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审计组人员应与磋商响应文件《专项审计项目审计组成员基本情况表》和《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审计组成员基本情况表》中确定的拟任本项目主审和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人员配备的名单一致,同时满足采购人的要求,且不得更换(需出具承诺函)。如成交供应商中途更换人员(不可(略)),则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委托服务,并追究违约责任,同时按本采购项目评委对投标人的评分从高到低顺序,重新确定能满足采购人要求的供应商。
3.成交供应商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开展工作,执行法定审计程序,遵守保密规定,严把工作质量关;严格遵守审计署“四严禁”工作要求、“八不准”工作纪律以及采购人的有关规定,不在服务过程(略)等。
4.供应商所提供的资质、人员、业绩等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后果。
六、验收标准:本项目按(略),以简易程序进行验收。
七、其他要求:(一)本项目共选取两家单位作为成交供应商,其中经磋商小组评审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负责专项审计项目,且需在(略)旬前完成现场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初稿,排名第二的负责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且需在10月中旬前完成现场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初稿。
(二)在合同实施过程中,采购人有权根据工作实际,对成交供应商的服务内容进行调整(包括增加或减少(略)),成交供(略),审计服务费亦相应调整。
(三)廉洁纪律要求
成交供应商及相关执(从)业人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开展工作,执行法定审计程序,遵守保密规定,严把工作质量关;必须严格遵守审计署“四严禁”工作(略)受审计项目相关方礼品礼金或利用工作便利从事各种个人有偿活动等。如有违(略),立即解除委托服务合同并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承接长沙经开区管委会及直属企业的政府采购业务。如情(略),造成恶劣影响的,采购人(略)。
(四)根据回避原则,成交供应商在承接具体审计任务期间,不得同时接受(略)(单位)委派的审计任务。
(五)供应商在磋商(略),如评标过程中查有虚假,则作废标处理;如中标后查有虚假,则取消成交资格,并列入黑名单,三年内(略)。如情节特别严重,造成(略),采购人将提请有关部门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六)对于本章明确的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否则,采购(略)。
(七)在磋商过程中,采购需求可(略)(包括技术(略))。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