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样品检测化验费
一、合同编号:****-A | ||||||||||||
二、合同名称:**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样品检测化验费 | ||||||||||||
三、项目编号:**** | ||||||||||||
四、项目名称:**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样品检测化验费 | ||||||||||||
五、合同主体 | ||||||||||||
1. 采购人(甲方):**** | ||||||||||||
地址:**县文明路东段 | ||||||||||||
联系人:刘青 | ||||||||||||
联系方式:138****9788 | ||||||||||||
2.供应商(乙方):**** | ||||||||||||
企业规模:小型 | ||||||||||||
地址:****原区梧桐街39号 | ||||||||||||
联系人:汤棚光 | ||||||||||||
联系方式:157****3158 | ||||||||||||
六、合同主要信息 | ||||||||||||
1、合同金额:268000 元 | ||||||||||||
2、采购方式:网上竞价 | ||||||||||||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 ||||||||||||
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得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 ||||||||||||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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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合同签订日期:2021年10月09日 | ||||||||||||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年6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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