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市**区2022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草地湿地调查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磋商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编号:**** 二、采购项目:**市**区2022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草地湿地调查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预算:28万元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采购项目简介:1.2022年森林督查暨森林**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项目。****草原局《关于开展2022年森林督查暨森林**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的通知》(林资发〔2022〕59号)要求,完成2022年森林督查和2022年森林**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
2.森林草地湿地调查监测项目,******厅、****草原局《关于开展 2022年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2〕24号),以 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在林地、草地、湿地的二级地类基础上统一制作林草湿调查监测底图,开展年度调查监测,掌握我区林草湿**现状和变化情况。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丙级及以**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22年6月27日15时(**时间)。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八、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地点:****206室。
九、本次磋商采购邀请:在****政府网站(www.****.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16
号)的要求,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一、联系方式采 购 人:****
地 址:**市**区**大道中段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816-****376 181****5600
采购人:****
2022年6月16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磋商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一)磋商邀请;
(二)供应商须知;
(三)确定邀请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四)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五)项目需求及一般技术、商务要求;
(六)磋商文件格式;
(七)评标办法。
第三章 确定邀请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本项目****政府网(www.****.cn)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邀请具备资格的供应商不少于 3 家参加磋商采购活动。
第四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适用);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参与投标适用);
(3)承诺函(原件)
(4)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副本”;个体工商户: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 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自然人: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均为复印件)(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复印件加盖公章。)
(5)①可提供 2019 或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且签字盖章符合财政部【2001】1035 号文要求),②也可提供 2019 或 2020 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距文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公司财务制度(复印件盖鲜章)。
(6)投标人须单独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承诺函。(注:①承诺函格式)。
(7)投标人须单独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注:①提供承诺函)。
(8)①可提供磋商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公司按实际应缴纳情况提供);②也可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③也可提供单独的承诺函。
(9****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10)诚信承诺函
(11)供应商廉政承诺书
(12)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第五章 项目需求及一般技术、商务要求一、项目概述
1.2022年森林督查暨森林**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项目。****草原局《关于开展2022年森林督查暨森林**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的通知》(林资发〔2022〕59号)要求,完成2022年森林督查和2022年森林**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
2.森林草地湿地调查监测项目。******厅、****草原局关于开展 2022年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2〕24号),以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在林地、草地、湿地的二级地类基础上统一制作林草湿调查监测底图,开展年度调查监测,掌握全省林草湿**现状和变化情况。
二、项目服务内容
1.2022年森林督查暨森林**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项目。以遥感判读变化图斑为线索,依据林草湿数据与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对接融合成果、森林**管理“一张图”、森林**档案及其他有关资料进行内业核实,并结合必要的现地调查核实,查清所有图斑变化原因,重点查清建设项目使用(毁坏)林地、土地整理和毁林开垦等违法使用林地,以及违法采伐(毁坏)林木情况,建立森林督查数据库。对核实为违法破坏森林**的案件,及时进行查处和整改,及时恢复植被。
2.森林草地湿地调查监测。
图斑监测。****草原局下发的遥感判读区划变化图斑,充分运用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举证相关资料开展验证核实,记 录变化类型、地类、管理和自然属性等变化情况;二是以 “三调”及最新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为本底,对“三调”对接融合初步成果中林草湿图斑区划不合理,以 及图斑细碎、狭长、不规则、节点过密等问题进行修正完善;三是对“三调”为林地但森林**“一张图”为非林地的新补进林地以及草地、湿地图斑,补充核实并完善相关属性因子;四是收集整理2020-2022年征占用、造林等“落地上图”数据,权属、起源纠错及公益林调整等“审核批复”数据;五是完成变化图斑数据更新,形**级图斑监测数据库及自查报告。
样地调查。组****草原局下发的森林样地、草原样地、湿地样地调查工作(沙地、石漠化样地待确定),具体包括样地测设、因子调查、样地所在图斑信息核实等。
三、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日内完成。
2、服务地点:**市**区
3、付款方式:签订合同进场开展工作后15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完成数据汇交出具质检合格报告后15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数据提交三个月后国家林草局反馈无误后支付余款。
4、验收标准:****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5、安全要求:
本项目自供应商成交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合格日止,供应商将自行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环境安全,一切安全责任与采购人无关。实施过程中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一、本章所制磋商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 但是,供应商磋商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在评分时以磋商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磋商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磋商情况作解释性说明, 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磋商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磋商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第七章 评审办法 1.总则 1.1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磋商方法。 1.2 磋商工作由采购人负责组织,具体磋商由采购****小组负责。 1.3 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1.4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确定磋商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根据需要书面要求采购人、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作出解释; (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采购人/采购人、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实质性要求)磋商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磋商程序 2.1审查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 2.1.1 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政府****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2.1.2 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6)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7)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2.1.3 出现本条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2.2资格性审查。 2.2.1****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2.2.2资格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2.2.3磋商小组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 2.2.4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2.3 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 2.4磋商。 2.4.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 2.4.2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磋商内容。 2.4.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 2.4.4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4.5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磋商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4.6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4.7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商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 2.4.8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含磋商内容、磋商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2.5最后报价。
2.5.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或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5.2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2.5.3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5.4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6比较与评价。****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
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
2.8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2.9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2.9.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人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根据****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人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人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人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人****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采购人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2.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2)采购人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采购人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采购人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采购人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2.10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人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3)获取磋商文件的****小组成员名单;
(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磋****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
2.11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规定。****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反映。
2.12供应商澄清、说明
2.12.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2.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13终止磋商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3.综合评分
3.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报价、服务方案、服务人员配置、履约能力、政策优惠、响应文件的规范性等。除价格因素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抽****小组成员独立评分。财务状况及其他经济类评分因素由抽****小组成员独立评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及其他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抽****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及其他不能明确区分****小组成员共同评分。
3.2综合评分明细表
注: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报价 20% | 20分 | 1、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价格为基准价,其价格得分为满分,报价得分=(基准价/供应商的最终报价)×20。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享受促****政府采购政策。 | |
2 | 服务方案48% | 48分 | 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技术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技术要求、内业处理方案、外业调查方案、数据库建库方案、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方案、数据汇交方案等,内容完善且完全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得18分。每少提供一项扣3分,每有一项不符合本项目要求或描述错误的扣2分,最多扣18分。 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组织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组织机构图、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监督管理等,内容完善且完全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得12分。每少提供一项扣3分,每有一项不符合本项目要求或描述错误的扣2分,最多扣12分。 3、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进度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进度安排、进度保障措施、相应的协调措施等,内容完善且完全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得9分。每少提供一项扣3分,每有一项不符合本项目要求或描述错误的扣2分,最多扣9分。 4、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质量控制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质量控制制度、质量控制措施、质量控制计划等,满内容完善且完全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得9分。每少提供一项扣3分,每有一项不符合本项目要求或描述错误的扣2分,最多扣9分。 | |
3 | 服务人员配置 20% | 20分 | 1、项目负责人: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证书的得4分,本项满分4分 ; 2、技术负责人: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证书的得4分,本项满分4分; 3、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人员具备中级工程师职称得3分,本小项最多得12分。 | 注: ①以上所有人员不重复得分。 ②以上所有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
4 | 履约能力8% | 9分 | 供应商具有2019年1月1日(含)以来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多得9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 |
5 | 政策优惠2% | 1分 | 供应商注册地为少数民族或不发达地区的得1分,其他的不得分。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6 | 响应文件的规范性2% | 2分 | 响应文件制作规范得2分,每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