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略)综合服务楼建设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略)综合服务楼建设项目二标段已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淮发改【2020】144 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略),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投标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 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略)综合服务楼建设项目二标段
2.2 项目编号:(略)
2.3 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包括室内楼地面、墙面、天棚装饰以及外立面装饰等
2.4 建设地点:(略)
2.5 计划工期:(略)
2.6 质量要求:(略)
2.7 标段划分:(略)
2.8 招标范围:(略)
2.9 本项(略)。
2.10 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 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 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 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投标人须提供 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成立年份不足的,从成立之日起开 始计算) ;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有效的劳动合同及在本单位缴纳的 2022 年 01 月 01 日以来连续 3 个月 (含) 以上社会保险证明;
3.3 根据〔2016〕285 号文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
动;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渠道查询自 身信用记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注:(略)
3.4 本次招(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企业(略):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陆“**市公共**交易中心 ((略)cn) ”网站 进行交易主体自主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至诚信库, 不需携带原件到**市公共**交易中心进行审核。投标人应对所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 效性负责,其上传的信息将全部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投标人根据 《**市公共**交易网》下载中心有关办理 CA 数字(略),准备好 CA 办理所需资料,到信 阳市公共**交易中心四楼 CA 窗口(略) CA 数字证书。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凭 CA 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后,即可按网上提示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 (操作程序 详见**市公共**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 。招标文件(*.XYZF 格式)下 载后需使用“**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打开 (该工具软件可在“**市公共**交易网 ((略)cn) ”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 。
4.4 招标文件的下载时间:
2022 年 6 月 20 日至 2022 年 6 月 24日。
4.5 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 ( “答疑澄清文件领取” ,“控制价文 件领取”) 内该项目(略)。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 年 7 月 11 日 9 时 00 分。
5.2 投标人必须在(略)子投标 文件(.XYTF 格式)。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投标人 CA 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
5.3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开标地点:**县公共**交易中心四楼不见面开标厅。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登录**县公共**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不见面开标大 厅网址为 http://(略)cn:8088/BidOpening,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 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 CA 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 时参(略),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不见面开(略),请查阅**县公共**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市不 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 证电话保持畅通。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和《全国公共**交易平台 (**省 ﹒**县) 》上发布。
7.其他注意事项 :
7.1 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 社保、纳 税、各类证书等内容,必须在*(略)。未在诚信库 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得作为评标 (或评审) 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主体诚信库 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
7.2 本项目评标结(略),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因入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准确、不完整、无效、错误或信息处于编辑中、待验证状态等对交易活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由信息提供主体自行负责。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监 督 部 门:(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