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县2022年第9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2-06-17 18:30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2-07-06 18:30 | ||||||||||||||||||||
**县2022年第9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出让公告 **** ****政府批准,受****委托,****将于2022年7月 7日上午9:30,****中心(南屏大道7号)八楼竞拍会议室公开拍卖出让**县**片区古街改造(二期)项目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拍卖宗地位置、面积、规划用途及要求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竞买,竞买者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规划局主持的出让活动中竞买成交而未按照出让合同或相关约定缴清土地出让金和违约金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出让宗地的竞买。 三、竞买要求 1. 参加竞买以上宗地的申请人,请于2022年7月 6 上午11:00前,凭竞买保证金交款凭据(经核实竞买保证金到账后)及拍卖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到****交易组织股办理报名手续。中买自然人或**县域外法人和其他组织必须在土地出让成交后,6个月内在江****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2. 本次出让宗地按已完成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现状土地拍卖出让,宗地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由征地拆迁实施单位负责,并确保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时间交地,否则由征地拆迁实施单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本次出让宗地在出让成交后,受让方必须在出让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服务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的30日内向县税务部门缴纳出让金成交总额的50%,剩余土地出让金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的60日内向县税务部门缴纳。在土地出让金全部缴清后的10日内,出让方**征地拆迁实施单位向受让方交付现状土地。若受让方不能按时缴纳土地出让金,交地时间顺延,且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延期支付土地出让金金额的1‰向出让方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竞买保证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4. 本次出让宗地的耕地占用税等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5.本次出让宗地不设底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拍卖出让自然递增价为每报价一次10元/㎡。 6. 本次出让宗地在实施建设时不准超建筑密度和容积率,若宗地面积有变化,建筑规模以容积率作为控制指标。宗地在出让年期内不得改变土地用途,若改变土地用途,其土****人民政府依法收回,重新按规定程序出让。 7. 本次拍卖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请在**市公共**交易信息网、****政府官网下载。 联系地址:**县**镇南屏大道7****中心八楼 联系电话:(0831)****098、****545、****922 开户名:**** 开户行:****银行****公司**县支行 保证金账号:224********009552 (缴款备注说明:xx单位(交款单位)交**** 关于xx宗地的竞买保证金)
**** **** 2022年6月 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