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1180号)标的22:**家园4#楼-442号住宅
(2022年第1180号)标的22:**家园4#楼-442号住宅 【信息发布时间:2022/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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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披露信息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2022年第1180号)标的22:**家园4#楼-442号住宅 | 项目经济行业分类: | | 资产类别(实物): | 房产 | 转让方名称: | **** | 转让方类别: | 法人 | 转让方角色: | 出让人 | 价格单位: | 万元 | 转让方代码: | 522********5083381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24.420000 | 挂牌期间: | 0 | 挂牌日期: | 2022-06-21 | 是否自动延期: | | 交易方式: | 拍卖 | 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 | 网站挂牌信息的链接: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17:00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 ⑴****交易所网站(www.****.cn)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中进行报名; ⑵持有效证件到**市**区东北北路101****服务中心****交易所窗口办理登记手续; ⑶将交易保证****交易所指**算账户。****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帐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交易所指**算账户是意向****交易所网站完成项目报名后,报名系统为意向受让方自动生成的《保证金交款通知书》中注明的账户,该账户为该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唯一指**算账户(包括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等相关款项),请意向受让方务必牢记。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 2.本项目交易服务费详见《****交易所网络竞价须知》,由受让方承担,一次性支付。 3.本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办理相关权证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⑴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项目公告披露的资产评估报告等主要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转让标的情况或转让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 ⑵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⑶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一次****交易所指**算账户。 ⑷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交易所指**算账户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进行转让标的及相关权属证明文件、技术资料的交接。受让方核查验收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均在《资产交接单》进行会签即视为交接完成。 ⑸同意交接之日后转让标的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水表数、电表数、采暖费、通信费、物业费)由受让方承担。 ⑹同意在签订《资产交接单》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完毕转让标的变更登记手续。 ⑺同意在签订《资产交接单》后3个工作日内,****交易所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算账户。 账户名称:****集团****公司****公司; 账号:212********400002361;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分行。 ⑻已经充分知晓并接受转让标的(车库)均未办理产权证及成交后均无法办理权属证明的状况,并自愿承担无法办理权属变更登记及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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