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系统升级及车辆自动识别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信息时间: 2022/6/21 】 | ||
项目概况 ****监控系统升级及车辆自动识别系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08日14点00分(**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监控系统升级及车辆自动识别系统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包:7.5万元,2包:2.00万元。各包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1包:定焦POE红外暖光音频一体机:10台、定焦POE红外音频一体机:10台、高清室外网络球机:4台、存储硬盘:7块、40路8盘位录像机:1台、16路poe交换机2台、室外枪机支架10个、网线1500米、5口交换机4个、核心交换机1台、电源线600米、光纤2600米、收发器8个、设备箱4个、水晶头1盒、55英寸液晶电视2台。 2包:车辆自动识别系统:1套。 (详细内容见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注: (1)本次采购文件中1包中的“55英寸液晶电视”(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以“▲”标注)产品属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品目,****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明,否则为无效响应文件。 (2)采购文件中要求供应商须提供非进口产品(零部件除外),否则视为无效报价。进口****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供应商不能只对各包个别品目进行报价,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被拒绝。 (4)本项目以包为单位,兼投兼中。供应商如果同时对两个包同时报价,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分别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特定条件:无。 注: 1.截至磋商当日,经现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n)、“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net/)、“信用中国(****)”网站(https://credit.****.cn/)、“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www.****.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21日至2022年06月28日,每天8:30—11:30、13:00—16:30(**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地点:****(地址:**省**市**区石葵路31号科技创新大厦801室) 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 1. 为方便采购工作,供应商需将采购公告附件中的报名表下载并填写后和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有效机构证明文件(非企业法人提供)复印件; (2)法人代表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本人携带报名有效)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报名资料加盖公章一并形成“一个PDF格式”的彩色扫描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采购代理邮箱(****@126.com),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全称+邮件内容(XX项目报名材料)”(未按要求标明邮件标题可能会影响报名邮件查看),邮件发送成功后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报名登记(仅限于发售采购文件)后方可购买采购文件。 2.报名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时间(年、月、日、时、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及电话(手机)、电子邮箱,以上信息填写不全或字体不工整导致无法辨认,供应商后果自负。 3.各供应商报名材料经电话与代理机构沟通确认登记后,供应商文件费(售价为:300元/套,注明**项目文件费)于报名及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将文件费缴纳到账后(缴纳方式:微信支付、电汇;逾期未交文件费用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代理机构将电子版磋商采购文件回复至各报名成功的供应商邮箱,自行下载。 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07月08日14:00(**时间); 地点:****开标室(地址:**市**区石葵路31号科技创新大厦八楼)。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受本轮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影响,为了最大限度保障所有参与本项目人员的生命健康安全,本项目拟采用不见面递交响应文件的形式,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本项目接受顺丰快递邮寄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邮寄前须与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备案,便于后续包裹签收。 联系人及收件人:刘永维,收件地址:**省**市**区石葵路31号科技创新大厦806室,联系电话:0411-****6193。 (2)供应商须保证邮寄包裹及包裹内报价文件密封完好,否则不予签收(须采用顺丰快递邮寄,其他快递不能保证本人签收,如文件丢失、破损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拒绝签收到付包裹)。 (3)邮寄包裹签收:邮寄包裹的签收时间视为响应文件送达时间,建议各供应商提前邮寄,以确保包裹在规定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如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邮寄包裹显示签收后,供应商务必与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核实包裹签收情况,以免包裹丢失等事件发生。 (5)供应商若选择自行送达响应文件,直接递交至**市**区石葵路31号科技创新大厦八楼806室,若未当面递交文件丢失、破损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中华路502号 联 系 人: 马 麒 联系电话:0411-****55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石葵路31号科技创新大厦801室 联系方式:0411-****6193 传 真:0411-****6193(自动) 电子邮箱:****@126.com 开户银行及帐号:****营业部 721********00054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永维 电 话:0411-****6193 ※特别说明:根据《****财政局关于2017年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大财采【2016】1070号)规定,属于自行采购的项目,应有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采购,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政府采购项目。凡涉及与自行采购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相关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特别说明:根据《****财政厅关于公布2018-2019****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大财采【2017】1016号)规定,本项目属于自行采购的项目,应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采购,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政府采购项目。凡涉及与自行采购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相关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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