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021/2022-01398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审批局 |
成文日期: 2022-06-20 | 文件编号: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该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公开。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示电话:0314-****240
通讯地址:****审批局
邮 编:067500
编号 | 批复文号 | 项目名称 | 发文 日期 | 公告 日期 |
1 | 平审批环字〔2022〕014号 | 关于《****小寺沟镇100MW光伏+储能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2年6月20日 | 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6月26日 |
附件:
审批意见:
平审批环字〔2022〕014号
****小寺沟镇100MW光伏+储能发电项目(项目代码:****)选址位于**市小寺沟镇、党坝镇。项目总投资4450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6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0.53%;项目实际占地面积为 ****333.33m2,合 计2630 亩,建设 100MW 光伏电站及相关配套设施和外送线路一条,其中占地 30 亩建设升压站一座,总建筑面积 4500m2,同时项目配套相关储能装置设施。该项目****评估中心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评估,环评中项目占地面积不涉及生态红线。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相关规划要求,在落实本表提出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可行,同意该项目建设。
一、该《报告表》可作为项目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建设单位在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中要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一)施工期
1.陆生生态:①对光伏场区、线路占地进行合理规划;②现场施工机械和人员活动范围严格限制在作业带范围内,尽量减少施工破坏面,同时避免在大风 天气 下 进行 施 工作业;③项目施工材料及设备尽量分拆改用小型运输工具运输,以减轻对地表植被的碾压;④施工优先采用环保型设备;⑤施工生产生活区、光伏架设区、箱变、集电线路及施工检修道路施工期剥离的表土保存,采用密网覆盖临时堆土区域,减少水土流失和扬尘,播撒草籽恢复植被;⑥减少大型机械施工,基坑开挖后,及时回填,其表层进行碾压,缩短裸露时间,减少扬尘发生。
2.地表水环境:施工废水由沉淀池澄清处理;施工期经防渗厕处理,处理后的废水用于场地绿化。
3.声环境:选用低噪声设备,四周设置围挡,控制施工时间等措施,远离居民区设置施工场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32-2011)中的标准要求。
4.大气环境:施工前及时通知周边居民,设置硬质围挡、出入车辆清洗、加强遮盖、及时清扫抑尘等措施;离村庄较近区域不在有风天气施工,适当增加临近居民侧围挡高度,增加临近居民处洒水抑尘次数,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表1扬尘排放浓度限值。
5.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填埋场;建筑垃圾中钢筋等回收利用,其它的混凝土块连同弃渣等可送至指定场所。
(二)运营期
1.陆生生态:①施工期结束后拆除临时施工生产区、生活区,土地平整后用于建设光伏阵列;②本项目运行后,光伏场内在光伏板底和光伏板之间进行植被恢复;③检修道路两侧播撒草籽。
2.地表水环境:太阳能电池清洗废水直接用于光伏阵列场地绿化用水或道路抑尘,生产废水无外排;生活污水和餐饮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3.土壤和地下水:为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化粪池一般防渗处理;危废贮存间、主变下方集油池、事故油池
重点防渗处理,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执行(防渗层为至少lm 厚粘层(渗透系数≤10-7cm/s),或 2mm 厚**度聚乙烯,或至少512mm 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
4. 声环境:合理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距离衰减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区标准。
5.大气环境:食堂油烟采用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设施,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饮食业单位小型规模限值要求。
6.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填埋场处理;产生废旧或故障太阳能电池组件、废旧磷酸铁锂电池均由生产厂家更换后运走回收处理;废变压器油,事故池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油桶,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铅蓄电池临近更换时委托厂家回收处置。
二、项目落实《报告表》及上述要求后,依法落实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方可正式运行。
三、****环境局****分局负责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你单位应在接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的《报告表》****分局备案,同时应积极配合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该《报告表》经批复后,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或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你单位应当依法重新报批或审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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