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缴纳:金额10000.00元,截止时间2022-06-29 23:59:59,按系统提示缴纳。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扣除转让方与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均未参与竞价程序的; 3、受让方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未将签字盖章的竞得标的的结果通知单递送至****的; 4、被确定为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全部交易价款、服务费的; 5、受让方受让车辆后,未按照规定时间提供转移登记证明的。 处置方式: 1、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程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中心交纳全部交易价款、服务费,其已交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中心核实车辆转移登记证明后5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账户信息,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2、未能确定为受让方的,在网络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账户信息,无息退还竞价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