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省**市包河区包河工业园管委会徽商总部广场A-办2506室
中标(成交)金额:柒拾伍万伍仟壹佰柒拾捌元伍角贰分(¥(略).52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略) |
施工范围 | 全部 |
施工工期 | 12(略) |
项目经理 | 梁楠 |
执业证书信息 |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皖;(略) |
(1)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
(2)如与附件不一致的,以公示附件中主(略)(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光伙,马亚娟,杨荣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采购)人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见本公告采购人信息。联系电话:见本公告采购人信息。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卢工,联系电话:(略)【采购人为**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略),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略)
2、质(略)(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略)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略)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领取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略),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法:(略)
3.项目(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