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 评分细则第2项 | 投标产品技术实力(8分): 1.监控系统设备产品: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具备较强的技术研发实力,获得过国家级科学技术证书的,每一项得2分;获得过省级科学技术证书的,每一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 2.人脸摄像机产品: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具备国家科学技术部颁发的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的得2分。 3.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测评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安全开发类)证书的得2分。 注:上述证书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投标产品技术实力(4分):监控系统设备产品: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具备较强的技术研发实力,获得过国家级奖项证书的,每一项得2分;获得过省级奖项证书的,每一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 |
4 | 评分细则第4项 | 平台兼容性(8分): 根据对用户监控需求了解深入程度,整个技术方案设计科学合理性、在保全原有设备投资成本利用、结合用户原有监控软件平台、新旧设备的兼容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结合原有监控平台与市级教育可视化平台联网配置状况,提供充分可靠技术依据无缝对接方案证明。优秀得5.1-8分,较好得2.1-5分,一般得0.1-2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 平台兼容性(10分): 根据对用户监控需求了解深入程度,整个技术方案设计科学合理性、在保全原有设备投资成本利用、结合用户原有监控软件平台、新旧设备的兼容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结合原有监控平台与市级教育可视化平台联网配置状况,提供充分可靠技术依据无缝对接方案证明。优秀得6.1-10分,较好得3.1-6分,一般得0.1-3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