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开始时间:2022年06月23日
公示结束时间:2022年06月27日
本招标项目**县共享智能电助力车投放及运营商遴选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委员会评审,确定001 第1包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001第1包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包名称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1 | 第1包 | **** |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 | 3年 |
2 | 第1包 | ****公司 |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 | 3年 |
3 | 第1包 | ******公司 |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 | 3年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包名称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第1包 | **** | 闫清政 | / |
2 | 第1包 | ****公司 | 刘彬 | / |
3 | 第1包 | ******公司 | 朱蓝天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包名称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第1包 | **** | 完全响应 |
2 | 第1包 | ****公司 | 完全响应 |
3 | 第1包 | ******公司 | 完全响应 |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应该包含下列内容: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投标的投标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异议的招标项目和项目编号;3.2、异议人和被异议人的名称、异议人的地址、联系人姓名、联系人方式等;3.3、具体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3.4、提起异议的日期;3.5、书面异议应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由全权代表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并加盖单位公章。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市高新二路******办公室马超、王亚宁处, 电话:029-****5014。
三、其他公示内容**县共享智能电助力车投放及运营商遴选项目(项目编号:****)已完成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经招标人确认,现将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2022年6月23日至2022年6月27日。
四、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招标人:****
地址:**县行政小区
联系人:辛先生
电话:0915-****95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高新二**口**证券大厦八层
联系人:李思雨、魏小旖
电话:029-****7597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