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组配分类 | 生态环境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2-06-15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于拟出具****年处理15000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年处理15000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6月15日-2022年6月21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5-****3685
传真:0515-****3685
****环境局
项目基本情况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 | 年处理15000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 | ****开发区工业园南区 | ****租赁**和****公司土地及附属建筑共20386.7平方米,投资1000万元,建设年处理15000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 | 1. 废气油液抽取及拆油箱等岗位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经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切割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未收集的废油液挥发废气、制冷剂挥发废气、安全气囊引爆粉尘、切割粉尘在厂区内无组织排放。 2. 废水初期雨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达标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均接管排入**县港城****公司进行深度处理。 3.噪声源主要为气囊引爆装置、剪断机、切割机、风机等,拟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减小对声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可回收利用零固废(钢铁、有色金属、玻璃、塑料、橡胶、可用零部件、五大总成)、不可利用固废(陶瓷、泡沫、纤维、废座椅、废安全气囊、除尘灰)、废油液(柴油、汽油、润滑油、制动液、防冻剂等)、废蓄电池、废滤清器、废电路板、废空调制冷剂、废尾气净化催化剂、含汞部件、含油抹布、油泥、废活性炭。其中废油液(柴油、汽油、润滑油、制动液、防冻剂等)、废蓄电池、废滤清器、废电路板、废空调制冷剂、废尾气净化催化剂、含汞部件、油泥、废活性炭属于危废,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可回收利用零固废(钢铁、有色金属、玻璃、塑料、橡胶、可用零部件、五大总成)收集后外售;不可利用固废(陶瓷、泡沫、纤维、废座椅、废安全气囊)交由相关单位合法处置;含油抹布、除尘灰、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 |
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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