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环评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对****环评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项目名称:智能特种装备扩产项目
建设地点:**市**高新技术产业园科创路1号
建设单位:****
基本情况:为进一步扩大市场,****拟投资10642.12万元,利用现有两栋厂房进行改建,面积共计24051.54平方米。同时,****中心、电火花成型机、数控线切割放电加工机、悬臂吊、SMT贴片生产线装备、****中心等生产设备及试验振动测试台、高低温试验箱、电阻电感测量主机等生产检测设备,建设智能特种装备扩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实现新增航空机械产品、特种综合电源及控制设备、混合集成电路电源模块、微特电机、方舱及方舱设备等2000台套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本次扩建项目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污水,且生产中无工艺废水产生。
2、废气 扩建项目焊接废气经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FQ1排放;点胶废气、擦拭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FQ1排放;涂覆废气车间无组织排放。经预测,项目非甲烷总烃、锡及其化合物有组织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满足**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要求,无组织排放速率满足**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要求;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满足**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项目废气排放不会降低周围环境空气的功能级别,周围大气环境功能可维持现状。
3、噪声 通过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减震、加强绿化等措施,项目运营后各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值均较小,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 本次扩建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边角料、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火花油、焊渣、废线缆、清洗废液、不合格品、废过滤材料、废活性炭和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焊渣、废线缆、废过滤材料企业收集后统一出售;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火花油、清洗废液、不合格品、废活性炭、废包装材料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处置。经过相关处理处置后,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6月24日至2022年6月30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0151
通讯地址:**市**东路,****审批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邮编225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