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6-26 21:46项目编号:****
******交通
****基地石河村苗木灌溉给水管道、机耕路及
河道治理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基地石河村苗木灌溉给水管道、机耕路及河道治理工程
采 购 人:****(电话:150****0030)
项目监督人:****集团****中心(电话:0351-****026)
公示期限:2022年6月27日 8时至2022年6月30日 8时
********基地石河村苗木灌溉给水管道、机耕路及河道治理工程谈判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本次谈判的评标结果进行公示:
一、中标候选人
采购限价:1,115,504.24元(含税)
标段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工程名称 | 质量 | 工期 |
1 | **** | 1,095,206.74 (含税) | 石河村苗木灌溉给水管道、机耕路及河道治理工程 | 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 合同签订后30天 |
二、中标候选人单位业绩信息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单位业绩 |
**** | 潇河流域(108桥至郝村段)综合治理项目园林景观工程北岸中水系统施工 潇河流域(108桥至郝村段)综合治理项目园林景观工程土方施工 |
三、中标候选人主要人员个人信息
中标候选人 | 在本项目担任职务 | 姓名 | 相关证书编号 |
**** | 项目负责人 | 施志勇 | / |
四、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资质要求: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6.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询比;企业主要负责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等)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询比,否则,相关询比均无效;
8.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平台中无“行政处罚”、“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等不良信用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9.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对本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项目监督人或招标人署名反映。
2、异议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2.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2.3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2.4相关请求及主张;
2.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六、其他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采 购 人:****
2022 年 6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