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伊**英塔木镇人居环境整治环卫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市经济**区**路3222号新房﹒一品墅C1号商业办公楼1104号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19日 10:30(**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伊**英塔木镇人居环境整治环卫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元):****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伊**英塔木镇人居环境整治环卫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标段)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8方洒水车2辆、5方洒水车4辆等环卫设施设备。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伊**英塔木镇人居环境整治环卫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标段)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小型垃圾装载机(带推雪板和滚刷)5辆、2方吸粪车6辆、电动三轮垃圾清运车15辆、果皮垃圾箱140个、240L垃圾桶16个等环卫设施设备。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合同签订之日起40个日历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1****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并执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政府采购政策。
(2)政策依据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总局《****总局****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6)财政部、民政部、****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司法部《****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8)《财政****乡村**局****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乡村**局****供销**总社关于印发 的通知》(财库〔2021〕20号)、《****办公厅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1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21〕7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1)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采购代理****政府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28日至2022年07月05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经济**区**路3222号新房﹒一品墅C1号商业办公楼1104号房。
方式:领取招标文件时以下需携带原件(可以通过互联网或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可不提供原件)查验、加盖公章的 A4 纸复印件二套,复印件为单面复印,按先后顺序装订,不接受公证件。
(1)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法人直接参加的只需出示法人身份证原件);
(2)投标人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售价(元):2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9日 10:30(**时间)
投标地点:**市经济**区**路 3222 号新房﹒一品墅 C1 号商业办公楼1603号房开标厅
开标时间:2022年07月19日 10:30
开标地点:**市经济**区**路 3222 号新房﹒一品墅 C1 号商业办公楼1603号房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伊**境内
联系方式:181****33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经济**区**路3222号新房一品墅C1商业办公楼1104号
联系方式:185****02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涛
电 话:185****0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