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应急和城市管理局眉山天府新区市政道路管道疏通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N(略)二、合同名称:眉山天府新区市政道路管道疏通服务采购项目三、项目编号:N(略)四、项目名称:眉山天府新区市政道路管道疏通服务采购项目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应急和城市管理局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供应商(乙方):(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六、(略)主要标的:
1 | 眉山天府新区市政道路管道疏通服务采购项目 | 1(项) | (略) | ¥600,000.00 | 1、按采购人项目需求完成疏通任务,管道、(略)。2、管网疏通标准2.1疏通:使用吸污泵将检查井内污水排出。2.2清淤:在下井前对人(略),将管网内砖石等部分残留物搬出。2.3稀释淤泥:高压水车向检查井内灌水,使用疏通搅拌器搅拌检查井和污水管道内淤泥,使淤泥稀释。2.4吸污:用吸污(略),多次反复后最终管底淤泥厚度不得超过3cm。3、质量标准达到采购人要求和国家现行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4、设备配置要求(实质性要求)供应商须针对本项目最少配置高压冲水车、吸污工程车各1辆(自有或租赁设备均可),其余设备由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配置以保证服务质量。供应商须针对以上内容提供承诺函原件,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略)。5、人员要求(实质性要求)供应商(略),项目负责人(略),如需更换,供应商须提前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申请,待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变更。除项目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以外,供应商须根据项(略)。供应商(略),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的视为无效响应。在履约过程中所有人员的工资、(略),情节严重的,追究(略),并按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处理。6、安全责任(实质性要求)成交供应商是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责任主体。成交供应商在组织市政道路管道疏通过程中,(略)市政道路管道疏通,确保市政道路管道疏通期间的人员和财产安全。如出现安全事故,所有安全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供应商须针对以上内容提供承诺函原件,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的视为无效响应。7、其他要求市政道路管道疏通清理出来的杂物、淤泥等,应运至垃级处理厂,供应商不得随意废弃,每日作业完成后(略),杜绝二次污染情况发生。 |
合同金额: 6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2年06月20日至2025年06月19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略)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06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略)
九、其他补充事宜合同附件:
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应急和城市管理局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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