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及日用品项目(项目编号:****)更正公告第1号 | ||||||||||||||||||||||||||||||||||||||||||||||||||||||||||||||||||
【信息时间:2022-6-29】 | ||||||||||||||||||||||||||||||||||||||||||||||||||||||||||||||||||
受****委托,****以公开招标方式,对****食品****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食品及日用品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6月24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招标文件第12页所投食品、饮料制造商具备相应类别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要求更改如下: ★所投食品、饮料制造商具备以下相应类别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三、更正日期 2022年6月29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杨光、鲁志强、尹敬红 (二)联系电话:022-2453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 (二)采购人地址:**市**区育梁道5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 赵亮宇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5555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市**区**路79号二楼。 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至****(传真号:022-****8304)。至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 2022年6月29日
附件: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食品及日用品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2-D-0079)的更正公告第1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至****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022-****8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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